2026年9月2日 星期三

時事評論

 

鏡報《宋國誠專欄》

美中展開「人形機器人」大戰 

本文發表於《鏡報》,202686

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77641


人形機器人已成為中國對美施展戰略能量和隨機破壞的技術手段。圖/達志影像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728日正式宣布,透過封鎖「設備認證」(Equipment Authorization),禁止外國製造(特別針對中國)的新型人形機器人和四足機器狗(機械狗)進入美國市場。FCC表示,這一決定是基於「不可接受的國家安全風險」。因為這類(中國生產的)機器人,「能夠收集可能被惡意行為者利用的數據,用於監視美國民眾、增強外國情報機構的能力,或遠程控制機器人」。這項基於國安疑慮的封鎖令,不僅證明美中之間已進入「高階智能對抗」,也間接證實中國對美國的滲透已經由抽象的「影響力操作」,進展到具體的「空間環境在地滲透」。 

毫無疑問,人形機器人已成為中國對美施展戰略能量和隨機破壞的技術手段。 

1,全天候長臂製圖 

所謂「空間環境在地滲透」,是指人形機器人可以在「日常監視」下完成深度情資的蒐集。由於配置了大量高精度的光學鏡頭、空間掃描器、麥克風、光達(LiDAR)─一種利用雷射光來精確測量距離與描繪3D空間的先進感測技術。一旦進入工廠、企業、金融和商業機構,甚至進入美國家庭後,等於提供中國一個「長臂監控」的場域。美國企業使用這些裝置所蒐集的敏感環境與結構數據,可能被轉交給外國情報機構,形同在美國本土內部埋下無孔不入的動態監控網,形同在美國佈署數十萬甚至數百萬的「機器人間諜」。 

2,「遠端劫持」與戰時破壞 

美方最深層的焦慮之一就是後門與控制權外洩,擔憂這些硬體設備可能存在隱蔽的後門軟體。在極端地緣政治衝突(如台海危機)爆發時,敵對勢力可能透過網路進行「遠端劫持」。這些實體機器足以在美國本土進行破壞、癱瘓特定設施或製造混亂,等同於在美國佈署難以計數的「機器人特種兵」。 

3,關鍵設施的網路攻擊 

如同過去美國對中國製路由器、通訊設備及無人機的戒備,高度聯網且具備自主移動能力的人形機器人,極易成為駭客組織(如曾入侵美國基礎設施的Volt Typhoon之類的駭客)深入美國內網的跳板,形成在美國全國網路上放置「機器人病毒」。

4,市場擠壓效應 

未來競爭涉及實體AI的主導權。中國在全球人身智能與機器人製造領域(如宇樹科技等企業),佔據龐大的市佔率(已達全球60%)與驚人的量產速度。若任其在美國滲透,美國本土剛要起步的機器人產業,如Tesla OptimusBoston Dynamics等等,將在價格與規模化上被徹底擠壓。鑒於過去在關鍵原物料或基礎電子零件上受制於中國的教訓,必須透過斷然的進口禁令來強制建立美國的「科技安全壁壘」。 

5AI模型蒸餾與技術模仿 

美國產業界也高度警戒中國AI實驗室透過各種方式,如模型蒸餾與技術模仿,獲取美國頂尖AI模型(AnthropicOpenAI)的核心能力。當這些強大的AI與中國製造的實體機器人結合時,將對美國在「AI融合」(Embodied AI)的領先地位構成挑戰,並對美國構成全方位的安全威脅。 

美國的戰略因應措施 

美國針對中國人形機器人與四足機器狗所帶來的「在地空間環境」滲透與資料採集威脅,採取了多層次、預防性且從法規源頭堵截的強硬對策。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20267月,將「外國製造的高階機器人設備」正式納入管制清單(Covered List),並從四個關鍵領域進行封殺。 

1,從「法規源頭」切斷設備認證 

美國政府並非直接用傳統海關禁令處理,而是擴大解釋與運用FCC的設備授權權力。凡是具備移動導航、聯網功能(200kbps以上頻寬)且搭載環境感測器的外國製機器人,若未能在法規上取得認證,將全面禁止取得在美國市場合法銷售與部署的新型號設備授權,也就是封殺新型號准入。 

2,阻斷「空間數據終端」 

美方安全智庫與國會相關法案,將人形機器人和機械狗界定為「具移動能力的動態情資蒐集平台」,而非單純的工廠機械或家庭服務,因此必須從源頭阻止其進入美國的物流、工廠與敏感場域。 

3,防範「動態空間建模與行為模式」的外洩 

阻斷3D空間與廠區結構外流,遏制中國機器人產業的技術升級,是這項超前禁令的防衛關鍵。針對機器人內建的「光達」(LiDAR)、高解析度光學鏡頭與空間掃描器,美國國安機構禁止這些設備日常穿梭於美國本土的企業、物流中心甚至未來家庭,阻斷中國試圖無時無刻建立高精度的「3D雲地圖」,暗中取得內部工作流程數據,轉化為外國情報或演算法優化的資產。 

4,結合戰爭部黑名單與供應鏈「脫鉤」 

美國戰爭部已將主要的中國機器人企業,列入軍事關聯企業名單(Section 1260H),從國防採購與供應鏈安全層級進行全面排查,防堵軍民兩用與實體AI的滲透路線。實際上,中國生產的人形機器人,不只從事掃地、搬運、送餐或其他個人服務,許多中國公司的機器人已被用於軍隊演習。攻擊機器人可以通過語音指令取得控制權,利用一台機器人進一步控制其他機器人,形成一支訓練有素的機器戰鬥部隊。 

相較全球機器人市場落後於中國的劣勢,美國必須透過行政法規強制推動關鍵製造與「AI融合」技術的回流,打一場「科技貿易戰」,避免美國本土如Tesla OptimusBoston DynamicsFigure AIAgility Robotics的初期市場,被高度補貼、具備強大成本優勢的中國產品直接瓦解,以保護本土產業免受價格戰與生態滲透的危機。


機器人產業(特別是「AI融合」)極度依賴大量來自真實場域的數據學習,以及持續的商業銷售來支撐研發迭代。
圖/達志影像

5,防禦「遠端操控」與「網路跳板」 

美方高度警戒這些高度聯網、具備自主決策能力的人形機器人,可能成為潛在的網路攻擊跳板。所謂「網路攻擊跳板」,是指用來中繼、掩護並發動攻擊的中間節點。透過跳板,受害者在日誌(Log)中看到的攻擊來源,可能只是個「跳板機器」,而不是駭客真正的所在地,使其能有效躲避追查與溯源。美國必須透過禁止進入數位與通訊認證生態,防止其在未來地緣政治衝突時,遭到遠端跳板攻擊或干擾本土關鍵設施,避免極端情境下遭到大規模、無預警的戰略破壞。 

儘管FCC的禁令對中國並無戰略威嚇作用,而是防止中國的「實體AI」與動態空間採集能力深入美國本土,是美中在科技、供應鏈與未來生產力主導權爭奪戰中的一項防禦性重大法規。機器人產業(特別是「AI融合」)極度依賴大量來自真實場域的數據學習,以及持續的商業銷售來支撐研發迭代。失去美國市場意味著少了一個巨大的試驗場與資金回收管道,這將壓縮中國的技術迭代,放緩中國企業商業化盈利的目標,實質延緩了中國成為全球機器人霸主的進程。







時事評論

 

《宋國誠專欄》

建構台灣「超級豪豬戰略」

必須保衛台灣(系列專文7)

本文發表於《上報》,202685

https://www.upmedia.mg/tw/commentary/columnists/265233


超級豪豬的刺針不只長在正規軍身上,更長在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法新社)

「豪豬戰略」(Porcupine Strategy,又稱刺蝟戰略或毒蠍戰略)是當代地緣政治與軍事戰略中,專門用來討論以弱敵強、進行不對稱防衛的核心概念。透過不對稱的軍備投資與戰術布署,不求在傳統軍力上與強敵全面對等,而是透過讓對手在入侵過程中付出毀滅性的代價,達到「嚇阻戰爭發生」或確保敵方戰略目標失敗的目標。 

一,概念出處 

「豪豬戰略」這一概念最早於2008年,由美國海軍戰爭學院學者、退役海軍軍官威廉‧莫瑞(William S. Murray)在《海軍戰爭學院評論》(Naval War College Review)發表一篇題為《台灣防衛戰略再檢討》(Revisiting Taiwan's Defense Strategy)的論文中正式提出。 

莫瑞在文中指出,面對實力懸殊的對手,防衛方若一味耗費鉅資追求傳統的大型武器平台,如大型戰艦、戰機、主力戰車等進行決戰,將難以承受對手飽和式飛彈打擊。因此,他主張將防衛思維轉向大量部署「致命、機動且具備高存活率」的中小型武器,如同豪豬全身佈滿刺一般,讓侵略者光是接近或下手就會付出難以承受的慘痛代價。 

二,建構台灣「四大豪豬戰略」 

然而,對台灣而言,一般性豪豬戰略還不夠,還必須建構「超級豪豬戰略」(Super Porcupine Strategy),也就是豪豬戰略的升級版或強化版,從傳統上讓對手「難以下嚥」進化至「不敢靠近」,才足以因應中國強大的威脅。因此,我提出台灣應該建構「四大超級豪豬戰略」:軍事豪豬、韌性豪豬、科技豪豬、認知豪豬。。

1軍事超級豪豬:高機動、低成本、分散式殺傷 

傳統豪豬戰略多聚焦於灘岸殲敵與本土防守,但「防衛不限於本土」,超級豪豬更強調縱深威懾與反制能力,從「被動防守」升級到「主動拒止」。換言之,軍事超級豪豬戰略必須具備「遠距不對稱打擊能力」與「飽和式蜂群防空網」兩大要件。 

除了軍購之外,必須建構無人機與「智慧型殺傷網」。借鑑烏克蘭經驗,(例如烏克蘭自主發展Lima電子干擾系統,讓俄羅斯的高價飛彈迷航而落在無人地帶,發展射程超過1000公里的長程攻擊無人跡,利用雷射攔截俄羅斯的無人機……等等)。台灣必須大量籌獲監偵、攻擊無人機及無人艇。利用低成本的無人載具組成「擊殺網絡」,一旦敵軍靠近,基層部隊即可透過「分散式指揮系統」(C5ISR),直接吾人雞群進行獵殺,形成「高成本資產(如萬噸驅逐艦)被低成本無人機或飛彈摧毀」的成本不對稱。 

2韌性超級豪豬:三個「韌性工程」(能源、通訊、指管) 

(1)黑啟動:「微電網」與分散式儲能

台灣過去過度依賴大型集中式發電廠,一旦關鍵變電所遭導彈攻擊,大半個台灣就會陷入癱瘓。當前的迫切任務是建立「地方自主型微電網」,並在軍事基地、醫院與重要產業區布建「區域儲能系統」,確保在外部電網斷裂時,仍能維持數週以上的獨立運作。 

(2)抗斷網:數位與通訊的多元替代性

傳統的海底電纜容易被切斷。台灣應加速「通訊備用與替代方案」,例如低軌衛星通訊、量子加密通訊與戰術網狀網路,確保在極端戰情下指揮鏈與社會運作不斷線,在戰時遭遇全面網路封鎖或資安攻擊時,國家的指揮中樞、新聞發布與軍事通信依舊能暢通無阻,粉碎敵方切斷資訊、散布投降謠言的認知作戰。 

(3)民防衛:全社會防衛韌性

超級豪豬的刺針不只長在正規軍身上,更長在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首先是將民防體系從形式上的演習升級為實質社區化、去中心化防衛。醫療、物資儲備、水電搶修等關鍵機能必須深入到每一個鄰里、每一個民間企業;其次是認知防衛與資訊自主:建立強大的「資訊防護壁壘」,透過透明、去中心化的資訊傳遞與媒體韌性,抵禦敵方的認知戰、假訊息癱瘓與心理恐慌,讓社會在危機中展現最高的心理抗壓性。 

義務役期延長與後備部隊訓練改革是基本盤,更重要的是指管(Command and Control)分散化。賦予基層部隊與地方戰區更大的自主權,即便與台北中央失去聯繫,各區域仍能獨立作戰、就地抵抗。 

3科技超級豪豬:全球共感台灣命運 

(1)確保不可替代的「科技總開關」地位:雖然川普政府施壓台積電將先進製程移往美國,但台灣必須堅持「將最新世代的研發根留台灣」。只要全球最頂尖的AI晶片、封裝技術依舊只能在台灣完成,任何理性的美國總統在撥算盤時都會明白:失去台灣,等於美國科技產業(NvidiaAppleAMD)集體斷路。 

(2)擴大國際戰略利益共同體:台灣的本土國防產業應該積極融入民主國家的無人機與與非紅軍工供應鏈(例如台美共同研發與產線擴充)。當西方國家的經濟與軍事產能「內崁」在台灣時,保護台灣就是保護他們自己的產業利益,形成台灣若遭到攻擊,必將形成難以彌補的「國際痛感」,進而與戰略同盟形成「無縫嵌入」。 

4,認知超級豪豬:構築「心靈國防」與精神免疫力 

現代戰爭已經進入一種「全域戰爭」,一種「全時段、全維度、無國界」的對抗時代,它具備3個關鍵特徵:戰場的無形化、認知形塑、灰色地帶作戰的長期化。這種全域作戰的目標不是「領土佔領」,而是「腦戰」(大腦的控制)。 

在「全域戰爭」的概念下,所謂「認知豪豬」非常重要,我稱之為「心靈國防」,一種結合「認知防疫」與「紅色抗體」的「國家免疫的戰爭」。 

如果說買飛彈、造潛艦是構築物理上的「鋼鐵豪豬」或「物理防空系統」,那麼「國家免疫學」,就是要在兩千萬人的大腦裡,裝上「認知防空系統」。 

如果台灣人的大腦沒有武裝,缺乏「紅色抗體」,那麼當中共的灰色地帶襲擾、海底斷纜或宣傳戰鋪天蓋地而來時,社會內部就會率先發生意志潰散。一旦「疑美論」、「和平綏靖論」的認知病毒攻破心防,內部共識撕裂,那麼即使立法院通過再多的預算、倉庫裡堆滿再多的海馬士飛彈,在關鍵時刻,社會也可能因為集體恐慌而逼迫政府走向妥協。 

台灣人必須明白,我們手裡握著全球最頂尖的AI晶片和「矽盾」,大腦就不能繼續裝著菜市場政治的八卦與天真。這場「國家免疫學」的戰爭沒有槍林彈雨,但它決定了兩千萬人在面對極權恐嚇與大國交易時,血管裡流淌的是恐懼投降的白血球,還是堅守主權尊嚴的紅色抗體。這是一場決定台灣能否存活的心靈戰役。



2026年7月23日 星期四

時事評論

 

鏡報《宋國誠專欄》

駁中國「巴丹島屬於台灣」與「南海仲裁」的荒誕敘事

本文發表於《鏡報》,2026716

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73252


中國最近提出所謂「巴丹群島屬於台灣」的說法,可謂21世紀「破天荒」的假性敘事。東方IC


中國最近提出所謂「巴丹群島屬於台灣」的說法,可謂21世紀「破天荒」的假性敘事。雖然這是628日在廣州暨南大學召開的一場《日菲『劃界』背景下巴丹島主權問題學術研討會》上提出的,名義上是一種「學術見解」,但實際上是中共「政治野心」的暴露,也就是試圖通過「學術包裝」,從「台灣海峽內海化」進一步擴張為「印太島鏈內陸化」。 

什麼是「印太島鏈內陸化」,就是一種通過「巴丹屬於台灣,台灣屬於中國,所以巴丹屬於中國」的「主權併吞三段論」。這是中共的「主權妄想症」又一次病發,「主權肥大症」的再一次發作。

 

一,四個荒誕,四個反駁 

在這場研討會中,中國學者試圖從「人類學」、「歷史條約」、「地理延伸」以及「外媒報導」四個層面,推論菲律賓目前實際控制的巴丹群島,「在法律上屬於台灣(中國台灣)」。在國際法、歷史現實與現代國際政治的檢視下,這些論點不止是「牽強」,而是一種「故意無知的荒誕」。


台灣、中國與菲律賓及菲律賓巴丹島的地理位置關係圖。本報製圖

我在這裡指出中方論述的「四個荒誕」,並提出「四個反駁」。 


1,荒誕之一:把「人類學親緣」等同於「現代領土主權」 

中方學者提出,巴丹群島上的伊瓦坦人(Ivatan)與台灣蘭嶼的達悟族語言相通、文化和習俗相近,且都居住在「地下屋」,由此證明兩地「同源」,進而推論巴丹群島是台灣的延伸。 

反駁之一: 

(1)國際法的主權判定依據是「實效(實質而有效)管轄」,而非「族群血緣」 

192844日,常設仲裁法院(PCA)在「帕爾馬斯島案」」的仲裁案中,確立了「領土主權取得與維持」的原則:決定一個領土歸屬的核心標準是「國家主權持續且和平的實際顯現」(Continuous and peaceful display of state sovereignty),也就是「有沒有」行政設治、徵稅、駐軍或司法管轄等等「治權事實」的存在。在歷史上,不論是清朝政府、日本台灣總督府,還是戰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從未對巴丹群島進行任何實質管轄。 

相反地,菲律賓自西班牙殖民時期、美屬時期到1946年獨立,對巴丹群島進行了超過百年的有效治理(設有「巴丹群島省」)。這種「有效管轄」在國際法上的效力遠遠壓倒任何「人類學親緣」的歷史描述。 

(2)國際級笑話級「假性敘事」 

如果中共的假性敘事可以成立:台灣的原住民族屬於南島語族。那麼整個玻里尼西亞、馬來群島、密克羅尼西亞群島,都有深厚的血緣與語言親緣性,難道台灣可以宣稱對整個太平洋與東南亞島嶼擁有主權?反之,菲律賓是否也能以此宣稱蘭嶼屬於菲律賓?這種將「人類學分布」當作「現代地緣主權」宣稱的作法,在國際法上完全是個「笑話」。 

(3)中共自己在「分裂國土」 

如果「人類學親緣」的觀點可以成立,豈不證明台灣的「原住族群」是由「南島族系」所構成?而不是「中華漢族」(移入族群)所構成?從而證明「台灣的主權屬於「原住民」或「南島族群」。這些中國學者豈不觸犯了「分裂國土」的重罪?豈不違反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如果巴丹島和台灣「自古就是一家人」,那就是「台灣自古不屬於中國」。 

 

2,荒誕之二:曲解國際條約,任意進行「法律的選擇性解釋」 

中方所持的論點是:1898年美西戰爭後簽署的《巴黎條約》第三條,規定西班牙割讓給美國的菲律賓領土北界為「北緯20度線」,而巴丹群島位於北緯2025分至21度之間,位於該線以北。僅僅只有25分之差,中國就大作文章。中方學者宣稱巴丹群島「在法律上從未被成功割讓給美國」,「進而未合法傳承給獨立後的菲律賓),這叫作「法律的選擇性解釋」,一場主權幻想的「一簾幽夢」。 

反駁之二: 

(1)條約補漏:美國與西班牙在隨後兩年(1900),隨即簽署了《華盛頓條約》,美西雙方明確將《巴黎條約》漏掉的、位於界線外的周邊島嶼(包括巴丹群島)全部割讓給美國。 

2條約繼承原則:菲律賓於1946年獨立時,其憲法及國際條約全面繼承了美屬時期的領土範圍。巴丹群島自1909年起就設為菲律賓的一個省分,菲律賓對其擁有超過百年的實際有效管轄,島上居民並未抗議,這就是「持續且和平的時效統治」,確立了菲律賓具有對巴丹島「無可爭辯的最高主權效力」。 

3,荒誕之三:無限擴張「地質延伸」與「主島附屬原則」 

中方論點是:巴丹群島距離台灣本島僅142公里,距離蘭嶼僅99公里,地理上是台灣島的「自然延伸」,因此應適用「附屬島嶼隨主島(台灣))」的原則,歸中國所有。 

反駁之三: 

「自然延伸」通常用於「大陸棚劃界」,而非直接用於推翻「既存島嶼」的主權。巴丹群島在行政、歷史、條約上從未歸屬台灣的地方政府管轄,不論是清代、日治時期還是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僅因「距離近」、「地質板塊鄰近」,就硬將一個擁有獨立行政建制的「巴丹群島省」,且住有數萬菲律賓公民的島群,宣告為「台灣的附屬島嶼」,這無異於主張「鄰國就是我國」、「隔壁就是我家」! 

4,荒誕之四:引用外國報紙「清朝曾想割讓」作為主權想像 

中方論點是:有中國研究員引用1895年《紐約時報》等外媒報導,稱當時清政府在甲午戰爭後「曾計劃將巴丹群島與巴布延群島(Babuyan Islands)一併割讓給日本」,以此證明清朝對該地擁有「合法主權」。 

反駁之四: 

在國際法上,主權的確立需要確鑿的官方歷史文獻、地圖、戶籍或駐軍紀錄。清朝官方歷史上從未對巴丹群島進行過任何實質管轄,甚至連地圖都未將其納入。僅憑130年前外國報紙的一則「小道傳聞/電訊」,就拿來當作「自古以來擁有主權」的鐵證,這就是我所說的21世紀「破天荒」的大笑話!

 

二,中國究竟圖謀什麼? 

1,反制日菲:藉由「質疑菲律賓領土完整性」,反擊日菲在台灣東部海域進行的劃界談判,這是「初期目的」。 

2,製造執法煙幕彈:以「島嶼主權模糊化」的策略,為中國海警、海軍在該海域(特別是巴士海峽關鍵戰略水道)進行「專項執法和常態巡邏」製造法理煙幕彈,這是「中期目的」。 

3,施展印太擾動戰略:把既有的「印太秩序」攪亂,「清水攪混之後再摸魚」,為未來的軍事侵略預先部屬「法理藉口」,最終實現「印太島鏈的內陸化」,這是「終極目的」。

 

三,南海仲裁上又一個「假性敘事」 

712日是「南海仲裁案裁決」10周年,中共外交部晚間發布聲明,宣稱裁決是「一張非法、無效、沒有拘束力的廢紙」,中方不接受、不承認該裁決,並敦促有關國家停止在南海問題上「挑事生非」、破壞南海和平穩定。那難道中共將南海島礁軍事化、發射攜帶模擬核子彈頭的導彈、衝撞菲律賓軍艦,都是在維護南海和平」? 

在此同時,美國、菲律賓、澳洲、加拿大、愛沙尼亞、德國、義大利等等14個國家,發表「紀念南海仲裁案裁決」10周年聯合聲明:依據2016年南海仲裁案裁決,中國在南海的廣泛海洋主張,包括以「歷史性權利」為基礎的主張,均沒有法律依據。14國並反對中國在爭議海域採取破壞穩定的行動。

 

行駛在黃岩島海面上的小船。圖片摘自新華社

南海仲裁案,焦點有兩個: 

1,「南海仲裁案裁決」究竟有沒有效力?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6條及附錄七第11條的規定:「仲裁庭做出的裁決是終局的(final)且具有法律拘束力(legally binding)」。換言之,仲裁法院依據《海洋法》做出的裁決,自始並最終有效。 

2,中共的「歷史性權利」究竟存不存在? 

2016年「南海仲裁案」裁決書的第四部分,仲裁庭針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歷史性權利的關係」,進行了極為詳盡的法理解釋。這個解釋有兩個重點: 

(1)仲裁書指出,《公約》並非一般的普通條約,而是各國在相互約定下達成的一部「海洋憲法」,它旨在為全球海洋劃定統一、清晰且具排他性的法律框架。 

(2)中國在1996年批准了《公約》。仲裁庭判定,當一國自願成為《公約》締約國時,就等於同意其原有的歷史性權利若與《公約》條文不符,該「歷史性權利」即行消滅。換言之,國家不能一邊享受《公約》賦予200海浬「專屬經濟區」的權利,一邊又越過200海浬去主張舊有的歷史性特權。 

(3)在仲裁判決書中,最關鍵的法律結論就是:「中國在『九段線』內的歷史性權利的主張,在超過《公約》允許的地理和實體限制範圍內,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庭指出,即使中國在歷史上曾有對南海水域的資源,享有排他性的歷史性權利(如捕魚、通航等),但在中國批准《公約》後,這些權利只要與《公約》關於「專屬經濟海域」(EEZ)和「大陸棚」的規定不一致,就已經在法律上歸於消滅。 

總結來說,「南海仲裁案裁決」始終有效,中國的「歷史性權利」根本無效。 

中共對於「南海仲裁案」的態度,叫做「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對中共有利的就遵守,不利的就推翻。這不叫「國際社會成員」,而是「流氓幫派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