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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 星期一

第十七章 要素配置市場改革-海寧

 第十七章  要素配置市場改革-海寧

 海寧位於長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南瀕錢塘江,鄰近杭州,面積700平方公里,戶籍人口66萬,總人口約100萬。海寧是良渚文化發源地之一,據考古資料證明,距今6000-7000年間,在海寧土地上已有先民在此生息。三國()黃武二年(223)正式建縣。198611月,撤縣改市,歸嘉興市管轄。一提到海寧,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皮革之都、觀潮聖地、皮影之鄉、陳閣老宅,更有中國家紡布藝名鎮中國經編名城的美譽。近代名人如清代數學家李善蘭,國學大師王國維,文學家徐志摩,武俠小說家金庸,皆出自海寧。海寧是全國經濟強縣,連續十年保持兩位數的經濟增長,綜合競爭能力在浙江全省排名第11位,全國百強縣()排名第45位。

 人們鮮少知悉,乾隆六次南巡杭州,有四次是先取道海寧再到杭州的。孫中山先生也曾三次來到海寧觀潮和考察,研議開闢東方大港的有關情況;有一次停留在海寧縣立商科職業學校,在校園內題了猛進如潮的橫額,隨後又題了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橫額雖毀於抗戰時期,但當地人在鹽官建了一座中山亭,久經修護,至將依在。如今,以猛進如潮四字來形容海寧的改革,相當吻合和貼切。

 

  一、積極啟動“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 

儘管自1994年以來,海寧依託“中國皮革城”和“海寧皮都科技工業園”兩個平臺,皮革業迅速成為海寧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且自2001年以來,海寧經編產業的產值翻了3番之多,目前已實現產值100億以上,但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依然面臨土地、能源、資金、人才等資源要素的制約與牽制,形成資源要素的巨大瓶頸。為了擺脫“資源消耗型的經濟增長模式”-產業結構的低端化和資源配置的低效化,避免由於資源的過度依賴和粗放經營,形成經濟學上所謂“資源魔咒”(resource curse)的陷阱(這是經濟學家Richard M. Auty首次提出有關第三世界經濟發展的實證概念,意指豐富的自然資源可能是經濟發展的詛咒而不是祝福)2012年起,海寧就已開始試行改革,通過價格杠杆、畝產評價、稅收調節、銀行信貸等十大倒逼機制,努力解決土地稀缺、能源緊缺,環境污染等問題。2013911日,浙江省政府批復《海寧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改革試點”),海寧正式邁出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步伐。


海寧市府大廳的大型牌告-積極迎接“五水共治”的挑戰(作者拍攝)


()總體目標:突破體制,推動四大要素改革  

在海寧市委辦公室張衛先生的帶領下,我們來到海寧市府,深入探討海寧正積極推動的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許明華先生,王曙濤先生,海寧經信局紀委書記卜志強先生,海寧市委外宣辦副主任華敏女士、海寧台辦主任姚建忠先生接見我們。許副局長首先指出海寧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首先是土地資源的緊缺,生態環境趨於嚴峻,科技人才不足,雖然海寧的地理位置相當優越,與杭州是無縫銜接,但人才還是不願流到海寧來;另外就是過去地方金融商品不足,企業的後備動力不足等等;所以,當前的改革試點也就是圍繞在土地、生態、人才、金融四個方面來推進”。

為什麼選擇海寧做試點?實際上,依據統計,浙江全省土地開發強度平均水準為11.5%,海寧已達到28%,遠遠超出全省平均水準,顯示發展速度與資源供給已出現極度緊張的狀態。海寧全市到2020年可新增建設用地6萬畝,目前已使用4萬畝,這意味海寧今後6年每年只有不到3000畝新增建設用地,用電、用能、用水、排汙等也日益成為制約發展的瓶頸。

許副局長指出,改革試點包含四大目標:一是推進以盤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強化農民權益保障為主要內容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推進以節能減排為重點的能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三是推進大資本小企業、小資本大項目有效對接的地方金融體制改革,四是推進企業為主體、人才為重點的科技創新體制改革。四大目標的最核心之處,在於通過市場化配置,打破長期以來“要素配置的體制障礙”,發展品質經濟與效益經濟。依據《(總體方案)實施工作的若干意見》,預計到2017年,新增工業用地畝均投資強度比2012年提高45%,規上工業企業畝均稅收提高45%,單位GDP能耗下降15%,萬元GDP用水量下降20%,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使海寧成為要素配置市場化的先行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模式的市范區。

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本來就難以區分,在操作上更不容易。但令我驚訝的是,海寧能夠設計出科學客觀的統計方法和評價指標,兼顧了公平和效率,對企業和市場產生強力的引導作用。在進行要素市場化配置之前,首先要界定“要素效益”,也就是“資源利用率”。這是一個相當複雜而繁瑣的過程,但海寧的作法極具細心與耐性,顯示出相當的科學性、客觀性與嚴謹性。 

()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產業疹斷“論斤計兩” 

實際上,早在2010年,海寧市府就已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見》,提倡節約與集約的用地方式,提出所謂“五個提高”-提高土地容積率、提高土地投入產出率、提高土地使用潛力、提高土地開竣工履約率、提高土地使用效率。2013年,海寧在全省境內率先建立了系統性的“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為此,浙江省府配合出臺了《關於推廣海寧試點經驗加快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分類實施資源要素價格的倒逼機制、落後產能有序退出機制、金融與人才要素的保障機制、便捷高效的要素交易和流動機制“五大機制”,其目的是促使各種要素從原來錯配、亂配、低配的漩渦中吐出來,流向優質企業和專案,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許明華先生(作者拍攝)

依據這份指導意見,海寧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設置了6個指標,在總分100分中,畝均稅收占50%、畝均銷售收入占12%、畝均工業增加值占10%、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占10%、排放每噸COD工業增加值占10%、全員勞動生產率占8%。至於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則設置了2個指標,分別是畝均稅收占90%,單位電耗稅收占10%。依據這一綜合評價體系,海寧對全市用地在3畝以上的1659家工業企業進行了測評打分,並按照紡織、皮革、機械電子製造和其它等四大產業進行分類排序。得分在前80%的為A類,數量有1214家,屬於重點扶持和鼓勵提升類;排定在中間15%的為B類,總量有312家,屬於整治提升類;排定在末5%的為C類,數量有83家,屬於落後淘汰類。2014年起,海寧進一步擴大評價體系適用範圍,把擁有土地3畝以上企業的租賃土地、廠房的承租企業,以及把承租企業和土地所有者企業一併納入評價體系之中。

許明華副主任指出,建立“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的主要目的,在於改善企業在資源(特別是在土地資源)與環境資源上過度粗放和浪費的現象。“對於存量企業,例如有些企業當初批地的時候取得了大量的土地,但是卻把土地閒置、荒廢了。有些企業拿了高額的排汙權(例如印染業),但是在產業鏈上卻配套不上紡織業高端化的發展。這一方面顯示我們的政策環境存有瑕疵,也顯示這種排汙權(實際上是一種重要的環境資源)無法達成企業做大做強的目標,變成了一種浪費,所以為了激勵企業汰劣存優,也為了把有限的資源轉移到效率較高的企業,我們就必須建立一套評價標準。經過評比之後,效益好的我們扶持,但是效率差的也不是直接行政關停,而是運用經濟手段進行倒逼和改善”。

 ()“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的實際操作情況 

“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不是一次定案的,而是一個逐步修正、漸近成熟的產物,每年評價一次。實際負責評價操作的經信局紀委書記卜志強指出,“從2013年下半年至今(2014)年上半年,我們多次召開多層次的座談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各行各業、大、小企業不同角度的意見。在完成了修訂稿之後,今年310日在《海寧日報》上全文刊登,徵求全社會各界的意見,讓評價指標更趨詳細化、精緻化、完善化,力求方方面面地照顧到企業的權益”。例如,在制定指標系統初期存在著低估企業實際收入與效益的問題,試評近一年之後,發覺沒有把企業用地中局部出租而獲得租金收入的土地納入,疏漏了租賃土地的效益評估,沒有充分反映土地資源的完整收益,經過修訂改善之後,也把租賃土地(不再區分行業)納入評價範圍之內。卜志強書記說道:“整個評價體系必須得到大部分企業和社會大眾的支持與認同,鼓勵不能浮濫,也不能錯殺一個企業,而且必須真正產生激勵效應”。

政府會把評價結果發出正式通知給每一個企業,企業如果有疑義、有意見,可以上網核對,也可以向市府部門反映。卜志強書記說道:“收到企業的反映之後,我們有一個『要素改革辦』,會召集有關部門會商,進行再核實並加以修正”。在我看來,整個“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是一個巨大的經濟改造工程,必須投入龐大的制度成本、人力成本與時間成本,從收集、評分、製表、發文、回饋到修訂,工程浩大。以臺灣一個資本主義社會的角度來看,這幾乎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mission impossible)。張衛先生補充道:“這是因為中國社會從街道以上具有完善的基層社會組織,在資源國有化制度下,才使這項評價工作得到組織力量的保障”。卜志強書記也說道:“企業都知道,資源要素是有限的,節約用地是必要的,資源最大化也是對大家有利的;由於企業的競爭與生存意願很強,配合度很高,這也是評價體系得以順利推動的原因”。


海寧經信局紀委書記卜志強先生(作者拍攝)

“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是不是政府與民爭利?實際上,採取差別待遇從BC類企業獲得的懲罰性稅收,並不是歸政府所有,例如城鎮土地使用稅從每年每平方米3元調高到6元,政府每年可以多收一個億,但政府通過各種轉移管道,回流給效益高的企業,包括各種獎勵和補助。卜志強書記說道:“整個評價系統的精神是『取之於企業,用之於企業』,我們希望優質企業在海寧可以大幅降低成本,在海寧獲得最好的經營環境。C類企業也不是沒有希望,C類企業也對整體經濟做過貢獻,也曾經納過稅、曾經輝煌過,只是經營理念跟不上時代。我們給予企業緩衝時間謀求改善,採取『零成本』、『成本返回』等等方式,鼓勵C類產業與A類企業進行兼併、重組”。這就是說,以政府收儲、財政回流、轉型緩衝、轉移優惠等等方式,再經過要素交易平臺,協助C類企業浴火重生。


2014年海寧畝產效益綜合評價企業分類評價名單(作者拍攝)

在我看來,“評價體系”的精神簡單一句話,就是“騰籠換鳥”,也就是效益差的、產出低的、污染大的企業,不能再粗放地使用已經非常有限的資源。但是對於因為傳統因素或產業特性而效益低落的企業,也不是趕盡殺絕。許明華副主任指出,“我們雖然實行差別化政策,但是對於效益最差的企業,我們也給予人性化的待遇。我們成立了『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對於結束經營或退出市場的企業,我們通過輔助,經過兼併、重組、轉型等方式,『改嫁』給其它優質企業”。實際上,“評價體系”是滾動式運轉的,每年進行評價,不僅對落後企業具有倒逼作用,對先進的企業也具有警惕作用,這就形成了一種資源優化配置的迴圈作用,整體改善企業的體質與結構。

()全程、動態、滾動式的綜合評價 

對於增量企業,海寧採取了“事前”、“事中”、“事後”動態連接式的管理。在“事前”方面,許明華副主任指出,“過去我們在土地出讓合同的簽議上,對企業項目的約定比較粗放,例如對於畝均產出的約定不夠精細。有些企業拿了地、開了工、投了產,但是效益好不好沒有下文。於是我們創新了『土地出讓合同的差別化管理』。對於新進企業,在有關投資強度、畝均效益、畝產稅收、污染強度等方面,都要進行事前、詳細的約定。有了這些差別化管理,就能約束企業在拿土地時比較實際和謹慎,該拿多少就拿多少,不敢太粗放。這樣下來,政府在土地出讓上就有了一個標準,也能使土地使用趨於集約化”。

在“事中”方面,企業拿了土地之後,基本作法就是避免發生類似存量企業所產生的問題。許明華副主任指出,“對於新引進的產業,我們創新了『差別化供給導向』政策。例如在土地供給方面,雖然依國家規定,企業批地不超過50年,但我們進一步根據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例如某項企業的經營年限一般是40年,我們就批地40年。批地之後,我們再採取階段性的『推進管理』,也就是『3+5+X』政策。企業批地3年之後是否準時開工?開工5年之後是否投產?幾年後(X)是否達產?這些我們都要進行跟蹤管理。不能讓企業拿了地不開工,開工之後不投產,投產之後沒效益,造成土地閒置和資源浪費”。

在“事後”方面,海寧也創新了“土地收回機制”。許明華副主任指出,“一旦企業達不到合同約定,例如達不到合同約定上畝均產值的50%,我們就依據合同,原價收回土地。也就是按照原來土地出讓的價格,加上建築物成本價格,扣除土地增值部分,退款給企業,收回土地。這一方面是為了避免企業拿了土地進行投機性增值,一方面也可以進行土地的再開發與再利用,把無效土地變成有效土地”。 

 

二、“畝產論英雄”:企業差別化待遇 

()騰出低效土地,倒逼提升與再開發 

在土地資源方面,在土地供給既定條件下,要解決土地稀缺性,只有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一途,但首先就要界定何謂“低效利用土地”?依據《海寧市推進低效利用土地市場化再開發實施意見》,低效利用土地是指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已供在建未竣工、閒置的土地,以及列入“三改一拆”土地、建設用地竣工驗收後6個月未投產、投產三年後畝均稅收低於行業平均水準或協議承諾50%的工業用地,以及畝均效益綜合評價C類工業企業用地。針對以上8種低效土地利用類型,在分析其低效成因之後,採取區別對待、差別管理、分類處置,運用市場、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進行倒逼,分期分批進行土地的再開發。

在我看來,這項評價體系儘管是相當客觀的,但對於低效用地企業的倒逼力度是很嚴厲的。由於是一種“綜合評價”,產值高但是耗能大的企業,不一定可以名列前茅,同樣的,耗能低但是產值也低的企業,也可能面臨名落孫山的命運。

一旦位居殿后,企業將面臨包括不得享受市政府扶持經濟發展的各項獎勵和優惠政策,對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實行新增建設用地專案准入和參與招拍掛限制;提高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不得享受房產稅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實行差別信貸,控制貸款展期和新增授信,實行差別化信貸利率政策;實施差別電水價,在現有相應電價、水價基礎上,區別不同行業、產業,進一步提高用電、用水價格標準,在錯避峰輪休時執行最嚴格的控電限電措施;削減用能排汙總量,差別化削減企業用能和污染排放指標,甚至暫停排汙許可證;視企業整體改進情況,暫緩工商年檢直到不予通過年檢。如此一來,A類企業與C類企業,猶如天堂與地獄之別,有了A類憑證的企業樣樣萬事通,C類企業則憂容滿面,還必須面對各種“懲罰性調高經營價格”,若不想淘汰出局,只有脫胎換骨、力爭上游,除此之外,別無選擇。

在這一連串改革之下,企業承受的壓力不言可喻。但是過去所謂“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已經大為改變,認為只要提個投資計畫,向政府要一塊地,然後囤地居奇,守株待兔,就可以坐享其成的時代已經過去。對企業而言,誇張地說,一聽到ABC就毛骨悚然,但一點也不誇張地可以確定,土地要素將走向合理配、優質配、合法配、高效配的新方向。

 ()五個方面進行差別待遇 

企業經過畝產效益綜合評價之後,政府的作為就是“有功論賞、無功受罰”,也就是在資源供給和排放許可上實施差別化待遇。目前,主要在五個方面進行:

第一是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從3元∕m2.(含蓋96%的工業企業)調整為6元∕m2.年,再根據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結果,分類分檔減免。

第二是差別化用電,對AB兩類企業實施差別電價,能耗在標準之內部分(國家行業標準)執行正常電價,能耗超過限額標準一倍以內部分提高0.1元∕千瓦時,超限額一倍以上提高0.3元∕千瓦時,對C類企業實施懲罰性電價,能耗在限額標準以內提高0.1元∕千瓦時,標準以上的提高0.3元∕千瓦時。

第三是差別化用能,實施用能總量核定和交易制度,對年綜合耗能3000噸標煤以上或新增年耗能1000噸標煤以上的工業企業,以20112012兩年用能量最高值為基準,按ABC三類差別化核定用能總量,並實行核定配額內不收費、新增用能量有償申購、超限額差別加價收費制度。

第四是差別化汙水處理收費,對污水入網工業企業實行多因數複合加價收費制度(化學需氧量、酸鹼度、懸浮物、磷酸鹽、氨氮5),並根據評價結果和行業特點實施差別化徵收。

第五是差別化排汙總量和價格核定。差別化核定企業年度減排任務,A類為“十二五”全市年度工業平均年度減排任務的50%B類平均分三檔,分別執行平均減排任務的1倍、1.5倍和2倍,C類為4倍,差別化核定排汙交易價格,A類為基準價,B類為基準價1.522.5倍,C類為4倍。 

()成效初估,效果立現 

在雷厲風行之下,成效如何?依據浙江省發改委提交省政府的《海寧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評估報告》中指出,改革促進了轉型發展,推動要素資源向優質企業傾斜,激發了企業轉型升級的緊迫感和危機感,首輪考評中列入C類的83家企業,目前已有13家關停、7家完成兼併重組、8家進行了技術改造。改革騰出了發展空間,通過實施政府收儲、企業兼併重組轉讓等方式,共騰退低效用地571418畝,優化配置後將提升畝產效益。改革擴大了環境容量,運用價格機制和實施差別化政策,海寧去(2013)年單位GDP能耗下降4.05%,高於全省0.35個百分點;全年企業用水量同比下降208萬噸;全年消減化學需氧量(COD)3143噸、氨氮123噸、二氧化硫1718噸、氮氧化物918噸,有力保護了生態環境,提高了發展的環境容量。


海寧市府編制的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彙編(作者拍攝)

三、簡政放權:行政審批改革 

改革別人,也要改革自己;倒逼企業,也要“正逼”政府,臺灣有句流行諺語:“要刮別人的鬍子,先把自己的鬍子刮好”。實際上,在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中,市場的健全化最終有賴於政府本身的效率化。對此,許明華副主任指出,在推動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同時,也要加快政府向市場放權,推進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過去政府『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很嚴重。專案審批的環節特別多,程式很麻煩,審批時間很漫長,審批之後的監管也不到位。我們現在的改革就是要把過去『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轉變為『輕審批、重監管』。這種轉變,我們部門的同仁還很不適應,認為如果不審批,出事了怎麼辦?有兩個擔心,第一是法律法規還沒改變之前,如果不審批會不會造成瀆職?第二是以前沒有監管的習慣,事前若不審批,事後要怎麼監管?這兩個擔心,反映的是政府還沒有走出傳統的行政思維;實際上,按照科學定律,對於長期違規的企業來說,採取不定期、不定時的抽查,違規企業被抽中的機率是很高的,相對的,監督者所支付的制度與交易成本是很低的。所以我們進行審批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加快審批專案落地,縮短企業落戶的時間,加速經濟發展步伐,藉以樹立政府監管制度的責任意識和科學程式,也可以提高企業經營的規範化和信用度”。

以前,要辦一個房產證,要先跑國土局辦理土地證,再跑稅務局繳納相關稅收,最後再跑建設局取得房產證,一路下來,要跑上30幾個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具體作法,也分為五個方面。第一是全面清理和削減審批事項,改變前置審批為事中事後監管,分二批共調減了行政許可168項,占52%,取消非行政許可67項,占80%,目前海寧已成為全省審批事項最少的城市;第二是再造和優化審批流程,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門相同或相似的職責。例如新成立“市場監管局”,整合質監局的食品生產、食品藥品監管局的餐飲服務、工商局的食品流通與消費等環節監管職能,例如把衛生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調整劃入“人力社保局”,實現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和居民基本醫療之間的聯動管理。第三是加強社會仲介機構的監管職能,成立社會仲介機構監管服務中心,12家仲介機構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105家仲介機構實施網上備案,政府放手讓行業自行管理。第四是推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選取35個行業推行“先照後證”。第五是全面推行核准目錄外企業投資專案不再審批的改革試點(零審批),對負面清單外的工業專案實施承諾備案制,目前已確定16個專案先行試點,其中,海寧“敦奴時裝產業園”,成了全省第一個“零審批”成功的專案。

“敦奴時裝產業園”是海寧“零審批∕一次聯合審查”成功的案例。據《嘉興線上》報導,20131227日,專案業主“浙江敦奴聯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申請啟動“零審批”程式,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召集了發改、消防、氣象、人防、環保、經信、住建共7個部門,聯合會審企業提供的設計圖、環評、能評、防雷等報告,共同出具“聯合審查意見書”,同意專案開工建設,整個專案審批下來前後只用了10天時間。


 四、金融、科技與人才要素的改革 

金融要素的優化配置也是依據綜合評價的結果,對ABC三類企業實施差別化的信貸政策,其次是以市場化手段引導保險公司,支援實體企業和重大專案,對三類企業提供差別化的保險服務。發揮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的補充作用,例如引進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圍繞“機器換人”、“兩化”融合、“五水共治”等等,加大對優勢產業的資本扶持力度。再其次是鼓勵民營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建立股權交易中心,目前已有17家企業在省股交中心掛牌,海寧民間融資服務中心也將開張營業。

科技要素的配置至關重要,這是經濟轉型的重中之重。海寧推進所謂“創新科技交易市場培育發展機制”,推進科技資源的集聚化,這將是海寧在提升要素配置之後,進一步提升經濟結構的重大步驟。海寧的主要作法包括,推行科技創新券制度,培育和發展科技仲介組織。所謂“創新券”,首先來自歐洲經驗,最早出現在荷蘭,是政府針對中小企業有科技創新迫切需求,但礙於經濟實力和自身創新條件有限,專業或大學研究機構構又缺乏服務企業的動力與機制之下,而設計出來的“財政服務科技”制度,又稱為“創新貨幣”。具體作法是,政府作為擔保仲介,向企業發放“創新券”,企業可用“創新券”向大學科技研究院或科研機構購買科技服務或研發設備,科研機構或服務人員取得“創新券”之後,再到政府財政部門兌現貨幣。這種方式要比政府直接撥款協助企業科技創新更為有效,因為如果企業購買“創新券”之後,沒有進行購買科技服務行動,政府的財政也不會遭受損失;只有在購買科技行動發生之後,政府補助才提撥發出,實現科技創新的真正“兌現”。

“科技抱團”也是海寧的創新之一。海寧先後組織了晶科能源、潔華控股、宏達高科等企業,領頭帶動,以“聯合抱團”方式申報省級企業研究院。個別企業科技創新能力也許不足,但所謂“五匹狼湊成一隻虎”,以抱團方式可以增加企業科技創新的組織能量。在這種組織形式的推力之下,可以構建產學研三方的科研合作體制。目前海寧正加快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學院高技術轉移中心、漕河涇科技綠洲、中科創智產業園、上海工程技術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海寧園區等等創新平臺的建設,成效顯著。

在人才要素方面,主要致力於改革人才評價制度。海寧在全市22家企業中推行技能人才企業自主評價標準化體系建設。其次是改革人才培訓方式,建立與區域產業發展相吻合的校企共建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再其次是改革人才流動機制,支持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到企業工作或創辦企業,柔性鼓勵各類人才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以鼓勵技能人才長效服務。


五、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海寧調研的最後一站,我們來到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該中心行政服務中心主任吳四新女士,分管主任朱立宇先生接見我們。吳女士首先帶領我們參觀交易中心的各個設置,雖然還在草創階段,但設備已經相當完善和齊全。

交易中心於201311月掛牌運行,政府投資了3000萬元,是一個集資訊發佈、掛牌交易、諮詢服務為一體,主要負責排汙權儲備指標和用能指標等國有要素的歸集與交易工作,負責土地、產權、債權、股權等各類產權類和權益類要素進場交易的服務工作,以及發佈交易資訊,提供交易場所、設施等等。經營內容包括:

  ()企業排汙權儲備指標、用能總量指標的有償使用和交易和租賃。

  ()國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服務。

  ()企業產權、債權、股權和實物資產的有償轉讓服務。

  ()資產的有償租賃服務。

        ()自然資源、政府特許經營權和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權的轉讓服務。

  ()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的罰設資產、法院涉訟資產的有償轉讓服                                 務。

  ()工程建設專案招投標服務。

  ()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交易的其它要素交易服務。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作者拍攝)

為了完善要素交易的法律依據與秩序,海寧特地制定了《海寧市要素交易監督管理試行辦法》,重新修訂了土地一級市場和國有產權的交易細則和交易流程,制定了土地二級市場、排汙權和用能指標總量一、二級市場要素交易規則和交易流程,也制定了土地、排汙權和用能指標交易公告、成交公告與合同格式等動作表式。目前已完成土地招拍掛23場次,出讓土地124宗,共有67家計畫關停並轉企業的土地、廠房、排汙指標、用能指標等要素實現交易,並持續增加之中。目前已經繼續與“浙江股權交易中心”合作,成立了“海寧股權運營中心”,主要代理非上市公司股權託管、交易業務,為投資者提供開立帳戶、辦理股權交易、清算交割等服務,也受理客戶的諮詢和投訴,指導投資者參與股權、債權投資,以及從事推薦企業掛牌等相關業務。


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即時交易牌告(作者拍攝)


交易中心投招標現場情況(作者拍攝)

吳四新主任首先說明交易中心成立的緣起,“交易中心的前身是‘海寧市要素交易中心’,後來與‘排汙權交易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合併掛牌。幾乎與2013911日省府批覆改革試點方案後同步進行。交易中心是非贏利的,純服務性質的,很多企業都認為非常需要和必要。基於十八大三中全會的精神,基於政府引導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的原則,我們就決定以建構一個市場交易平臺,來實現要素市場化配置的目標。初期是以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的交易為主,目前已進入土地二級市場的交易,排汙權交易(10COD)、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交易等等。整個中心力求資訊對稱化,力求透明化、公平化、廉政化”。2014428日,行政服務中心又分出了“公共服務中心”,為所有省批專案提供公共服務的平臺,也就是資訊傳播平臺,並且與要素市場、金融要素、人才要素、科技要素相配套,讓更多企業知曉各種資產資訊,吳四新主任說道:“公共服務中心就在正對面,明天就要開張上線了”。 

從打造至今半年以來,交易中心的業務不斷擴張,吳四新主任說道:“雖然業務量還不是很大,但功能上很必要,在整個配套改革上居於杠杆作用”。在我看來,交易中心最重要的功能在於與“資源要素再配置”相結合。吳四新主任說道:“在進行‘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之後,許多‘占地囤積’的企業,吃不消了,於是把廠房騰出來進行交易,這就一方面實現土地的優化配置,給退出市場的企業某種補償,一方面減少企業‘囤地投機’的歪風,另一方面,我們頒佈了一個法令,所有國有資產必須進入平臺交易,這就對國有資產產生保值、增值作用,也可以均衡化合理的市場價格,也保護國有資產在‘幹部定價’上的不規範行為,避免違規觸法”。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行政服務中心主任吳四新女士(作者拍攝)

交易中心分管主任朱立宇先生指出,“由於交易中心是一個國資平臺,扮演橋樑、媒介的作用,例如土地二級市場,有人要買企業,有人要賣企業,在我們這裡可以得到公正、合理、具有政府擔保和把關的交易。例如有一些C類企業的資產要處置,有一些A類企業要增資擴產,就會來到我們這裡,尋找所需要的資產要素”。

朱立宇先生向我們展開了掛牌至今的“交易成績單”。“至今為止,土地一級市場招拍掛共完成11場次,出讓土地45宗,面積111.75萬平方米,成交價27.35億元;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工業企業為主)11宗,面積37.41萬平方米,成交價1.62億元;排汙權市場交易,完成了94筆,成交價4920.34萬元;在用能總量指標交易,完成了18宗,成交金額265.34萬元;產權交易完成了7場,成交52宗,成交價589.73萬元”。


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分管主任朱立宇先生(作者拍攝)

吳四新主任特別提到,自交易中心掛牌以來,一直得到省級部門的支持和協助。例如前幾天“省金融辦”帶了業務處處長、省股權交易中心主任、嘉興金融辦主任、業務分管主任等等,以及省發改委副主任、省招投標中心主任、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法制處處長與副處長,直接到海寧來,指導“規範創新招投標體制”試點。吳四新主任說道:“我們一方面體認到面對社會的使命感,一方面也感受到來自上級的呵護感”。

仔細回顧,海寧走的是一條“政府引導→要素優配→企業升級→產權交易→市場主導”的改革路徑。離開海寧時,我感受到海寧是個人情溫良、山水親潤的地方,也感受到海寧一股“政府引導企業進入健全化市場”的改革動力與衝勁。尤其在與發改局許明華副局長啟發性的請教中,體會出政府的兩個角色,一是“大角色”,制定並修繕政策運行環境與機制的責任,這是一個“領航者”的角色;另一個是“小角色”,就是通過簡政放權、審批改革,對企業、市場、社會作出全方位的服務,這是一個“輔助者”的角色。海寧成功地結合了這兩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