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9日 星期二

作為文化抵抗的傳播論述:關於傳播民主化的問題意識 ── 一個後殖民批評的觀點

 作為文化抵抗的傳播論述

:關於傳播民主化的問題意識── 一個後殖民批評的觀點 


政大國關中心 宋國誠教授

發表於世新大學傳播研究所93學年度專題講座與演講(2004)

 前言

主題意識:

過去十多年來,我們觀眾承受了台灣媒體(尤其是電視)過度私人化財團化商業化的可怕結果。我們不能再忍受,我們要站出來,因為這是我們應有的權利。那麼,該怎麼做?我們認為,節制媒體的商業性格加強媒體的公共服務特性,是最有效也最急迫的辦法,而其中一項立即可行的手段,就是強化我們的公共媒體制度(媒體改造社,《公民連署宣言)

媒體文化是決定媒體表現的主要力量,由於媒介文化的內涵完全操縱在組織經營者手中,因此媒體的經營者要負媒體品質不佳的絕大部份責任。陳世敏教授在《台灣記協2004年年報會議》的發言 

道德的譴責必須付諸有效的政治行動
Christopher Lasch, Revolt of the Elite, 1995,

 以上第一段引言,指出了台灣媒體由於過度私人化、財團化和商業化,以致產生了「不能再忍受的可怕結果」,但是我們要問,何以不能忍受?哪些可怕的結果?連署聲明中指出,節制媒體的商業性格,加強媒體的公共服務特性,強化我們的公共媒體制度,是當前台灣媒體改革的「急迫辦法」,我們再問,如何有效?怎樣強化?

所謂「不能忍受」和「可怕後果」,以最近無線電視炒作「潘鴻戀」,媒體剝皮飲血式的大舉入侵公眾人物的私領域,就是最好的例子。很明顯,閱聽大眾已經倒胃,當事人也面臨了可怕的後果,但是當事人除了泣絕遠走台灣以外,媒體依然沒有任何責任!除了幾位傳播學者挺身抵制以外,對於大多數的閱聽人而言,除了關機以外別無他途。

第二段引言,資深傳播學者陳世敏指出,今日台灣媒體品質的惡化,根源就在「媒體文化的內涵受到組織經營者完全的操縱」,我們也再問,他們如何操縱?

  資深學者的感觸,大家都已熟悉。問題不在於「操縱」,而在於「完全的」。媒體經營者為什麼能夠掌握大多數的文化資源,乃至可以全完地操縱當今的媒體內容?從而使所有閱聽大眾處於資訊污染和資訊的疲勞轟炸和單面宰制之下,完全失去資訊的選擇權? 

第三段引言,是已故的美國文化批評家Christopher Lasch對美國民主最後一絲的希望。早在《自戀的文化(The Culture of Narcissism)一書中,Lash就已指出,一種浸淫在商品文化下的「自戀意識」如何覆蓋和消解了公共意識,乃至於即使一種對民主失落絕望之後的「政治冷漠感」,竟也可以成為媒體廣告訴求心理渲染而從中牟利的工具。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Robert Guns的觀點更為悲觀,他認為美國公民的「無力狀態」(disempowerment)已成為一種社會常態,人們感到失去改變周邊事物的能力。儘管Guns提出「編輯多元化」和「強化公民遊說」的方式來補救,但顯然也只是一種wishful thinkingLasch則從超出傳播範圍以外的視野,提出了「民主已死」的觀點。他一再指出美國的民主已枯萎在一群缺乏社會責任與公共道德的媒體管理階層手中,Lasch把這群「管理者」稱為「自私自利」(self-serving)的精英。然而,Lasch在他最後一部著作中也還是強調,道德的譴責無濟於事,我們對這些趾高氣昂的管理精英完全束手無策,除非,對他們採取政治行動! 

面對一個依賴特權來營利,運用私有化壟斷和惡質操縱,一再侵蝕公共意識和民主價值的當代媒體系統,我們怎麼辦?這是今天的主題,我希望從理論分析到行動介入,提出一些可行的思考和作為。

但是我不想在這裏吊書袋,也不談艱澀的大道理,我只想以互動式對話,和大家談談一些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意識。

基本概念一:論述、文化論述與傳播論述

論述(discourse)在今天,是一個文化研究領域中居於核心的地位,文化是一個表意和再現的系統,它涉及情感與意義的社會化生產。在「伯明罕學派」中,它最早是用來指稱對英國工人階級生活方式的研究,在後殖民(postcolonial)論述的和當代文化研究領域中,文化是指用來表述和確立差異和等級的場域,而「後殖民論述」則是一個更為根本的概念,它是指文化藉以形成自身的話語形式和手段。實際上,更具體地說,在文化的自我形構中,論述是指形成、確立、鞏固、維繫一整套霸權意識形態的方式(包括表意的和書寫的)。當然,論述往往也是「反論述」(counter-discourse),它是指對我們不喜歡的霸權進行一連串「拆解、消融、反述、干擾、重建」的過程。然而,論述的著力之處在於它的過程,也就是一種具有文化影響和效果的敘事與傳遞,因此,論述本質上就是傳播化(transmission)的論述,因而必然是一個傳播論述。 

基本概念二:文化抵抗與傳播民主化

「文化抵抗」一詞出自薩依德(Edward Said)。在後殖民領域中,文化抵抗又稱為文化的去殖民化。去殖民最基本的形式當然是地理疆界的收復,然而,去殖民化與殖民化一樣地又首先從文化疆域的劃定為起點的,也就是重新劃定曾經被奪去如今再奪回的那塊疆域。去殖民化除了要重整一個已經遭受徹底破壞的原殖民地母體社會,它還涉及到對整個反殖民運動之歷史事件與意識的體驗和再記憶;「拯救」在這裏意味著對一種內化的殖民意識的自我根除,「恢復」則關連到一個出路、規劃乃至未來取向的設定問題。薩依德把這種過程稱之為「歷史的重返」,亦即重新發現曾被帝國主義壓制之本土歷史的回返,它既是一種「重占」(reoccupation),也是一種「重刻」(reinscription),這兩個相互交疊的過程,構成了後殖民文化抵抗的主要內容。

文化抵抗在傳播研究上,就是「反抗媒體專制」,進而重建一個開放的、民主的、共享的新資訊社會。近期以來,各種形式的「媒抗運動」,包括「拒看」、「部落格」(Blog)、「自由文化∕共享媒體」(Free CultureCreative Commons)等等,通過「媒體自建」、「自體發聲」、「解構知識產權」等等,都是我們在追求傳播民主化上可以探討和研究的思路。 

基本概念三:傳播共產主義 

重新思考馬克思的共產主義概念,重新思考一種替代方案,那就是「在無國界的資訊世界中尋找非中心、去殖民、多主體、共享性之新公民社會」的可能性。

本文 

問題意識之一:理解傳播權力的再生產 

傳統的馬克思主義依據人們對生產工具的擁有方式(ownership),依據人們在社會生產關係上的位置(position),來判斷人們的財富地位,並且從「個體私有制」來探討社會財富的分配和鞏固狀態。傳統的馬克思主義認定,貧富被生產工具的壟斷形態所決定,無產者無法翻身,因為他們的生產工具只能是「異化的勞動力」─一種只能換取工資以維持基本生存的勞動力,他們只能在基本的生存底線上垂死般的掙扎。

在今天,馬克思主義的觀念依然通用,不同的只是,決定財富分配之壟斷形式發生了多樣的變化。「媒體∕文化生產工具」作為今日個體化文化私有制的金雞母,依然是今日不斷生產「異化文化勞動」的根源,也就是說,今日的文化勞動者,(在文化私有制下),只能生產提供「消費∕消遣∕消耗」的文化勞動。今日,文化被有機的、組織化和特權化的「媒體老闆」所管束和治理,文化被轉化為權力資本,而「文化權力資本的再生產」已不只是剩餘價值的再生產,而是「文化宰制型態的加值再生產」,這種再生產,這種作為「後設利益」的再生產,也就是「利益的利益」的再生產,形成了今日的「文化資本主義社會」。

傳統的意識形態操縱是在「存在」與「意識」的框架上展開的,但後來人們理解到,文化不只是單純的反映,傳播也不只是論述的媒介,於是,貧富與階級問題轉向對語言構成和話語形式的探索,意識形態被指向論述實踐和表意功能,並從中來考察權力生產與運作的軌跡。

在今日,只要存在著無管束、非公益、私有化的媒體,商品化意識形態的操縱就不可避免。在傳統的馬克思主義觀念中,意識形態是商品生產的「反映物」,但是在今日,意識形態卻是「生產力」,也就是一種具有生產文化習性、文化認知、文化趨同和文化消費觀念與行為一體化之能力的生產資料體。我要強調的是,意識形態的生產是今日文化資本主義的核心,而意識形態生產又是為文化資本家、媒體經營者、政治既得利益者、社會有錢階級的利益服務的,這種「服務性論述」(serving discourse),─例如我們耳熟能詳的「愛台灣」(或是它的對立面「賣台灣」)─,我把它稱為「主宰論述」(master discourse),亦即具有覆蓋所有次級論述的「全能性論述」。主宰論述是今日的文化恐怖主義,因為私有化媒體不斷在塑造一種「民主貧困化、大眾弱智化」的趨勢。今日,媒體已是最重要的權力壟斷工具,Robert McChesney(Rich Media, Poor Democracy, 1999)的研究表明,私有化媒體在積累財富的同時,削弱了民主的根基。馬克思主義下的「文化資產階級」和「文化無產階級」的對立,在今日依然方興未艾。 

問題意識之二:文化經濟學與後殖民論述的接合 

媒體依照私人經營者的利益運轉,是今日文化經濟學第一個遭遇的問題。文化經濟學可以分為新舊兩種,「舊文化經濟學」是以文藝和文化産業、文化政策爲研究物件,而「新文化經濟學」則僅從文化是特定的價值觀體系這一界定出發而加以經濟學分析的。在這裏,我採取的是「新文化經濟學」的範式來討論。在我看來,商品生產的原因除了效用與偏好以外,觀念的生產是更為根本的東西。觀念是生產與消費行為最根本的規範,這種行爲規範如果沒有相應的道德或價值觀念做基礎,商品生產就不可能存在。福山的研究說明了「公共道德」與「經濟增長」的關係。(Francis Fukuyama, Trust The Social Virtues an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ity1996)。當「利潤最大化」被建成普遍的經濟行為規範之後,文化商品的生產就會依據這種規範來進行,因此,文化經濟學在這裏是指一種依據利潤最大化原則以指導生產活動的過程,它的核心不在於生產什麼樣的文化商品,而是在整體上首先建構一套文化生產的意識形態,而長期以來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以及它所提倡的「解管制化」的邏輯,形成了今日全球性文化壟斷的局面。文化壟斷包括從傳播科技、廣告制度、新聞編採、市場占有、意見塑造等等所形成的媒體專制主義,而其中最令我們關切的是「媒體論述」的灌輸與規訓的能力。在今天的台灣,媒體的專制化表現在「傳播口味」─媒體素質─的專斷化,它表現在肥皂化、拖棚化、偷窺化、僭越性、誇大性、低俗性等等,這些專斷性作法,以「大眾∕主流」的欺瞞性說法,不斷塑造一種「愚化」效果,不斷製造一種若不隨眾、不依主流,就會遭受「主流價值」摒棄、孤立和譴責的文化壓力,造成整個社會的「商品殖民化」。

    後殖民論述的基本策略就是「奪回論述權(taking “discursive power” back),奪回什麼呢?奪回一種依照公共利益來重新塑造價值觀念的文化生產體系。奪回,是指一連串的話語陣地戰,其基本策略則是採取一切可以把「主流邊緣化」、「邊緣再現化」、「論述對立化」、「資源共享化」的二次或多次傳播方式,以改寫、重製的方式,將目前的商品私有化論述體制予以逆轉和顛覆。

    後殖民論述還幫助我們在文化經濟學的框架中去檢視和分析私有化媒體如何濫用、盜用社會成本和文化成本,以及如何濫用「知權」,在牟取私人利益時不計成本的破壞人類的公共道德與精神素質問題。

    文化經濟學另一個核心問題,是探討文化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問題,以及通過壟斷和操縱媒體所有權,以進行政黨遊說、財團公關、市場壟斷等等行為。改造文化生產資料所有權問題,依賴於建立一種由「文化社群∕公共學者∕政府代表∕媒體監督」為組合的「公共傳播體制」,來對抗、抵制私人商業媒體。

除了奪回論述權以外,Lawrence Lessig所創立的creative commons,一種重新 「奪回智財權」的作法,以及Richard M. Stallman的「自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一種智慧分享的機制,都是我們值得研究的新思路。

 問題意識之三:電子殖民與後殖民閱讀的對抗 

正如Alvin Toffler在《權力移轉(Powershift, 1990)一書所說:「世界已經離開了暴力和金錢控制的時代,而未來世界政治的魔力將控制在擁有資訊強權人的手裏,他們會使用手中掌握的網路控制權、資訊發佈權,利用英語這種強大的文化語言優勢,達到暴力金錢無法征服的目的」。在今天,如果不能解決電子殖民問題(無論是全球的或在地的),奢談「電子民主」或「傳播民主」是無濟於事的。許多的實證案例與調查顯示,電子民主(包括 e政府、網路投票等等)實踐的結果,其上網人次與施政品質和得票率並不存在「正相關」,而所謂「網路政見(論壇)」等等設計,也出現假造資訊、惡意攻擊、過度動員等現象,從而證明電子民主的發展與民主品質的提升,在媒體私有制度下,並沒有關聯性。

從全球視野來看,今天可以說是史上最深重、最普遍的文化殖民時代。今天,美國控制了全球75%的電視節目的生產和製作,第三世界的電視台只是美國電視台的轉播站;今天,在全世界傳播的新聞90%以上是由美國或西方國家所壟斷,美國電影的總放映時間占了全球50%以上,而電子殖民現象即使在非美國的西方國家也難以倖免,加拿大95%的電影、93%的電視劇、75%的英語電視節目,80%的報刊市場,都被美國所壟斷,在巴黎,人們收看6個主要電視頻道每年播放1300的電視節目,其中美國電影占了1000部。再看國內,從過去的「崇美」到「哈日」,再到現在「韓流」,媒體助長了通俗文化的輸入,把台灣變成一處「文化的次殖民地」。即使我們寄望頗深的公視,也缺乏自製自播的能力,大筆的政府預算,大部分花在購買外國影片的「轉播」之上。

    文化殖民論述一般採取兩種主要手段,一是外來的,採取明星偶象崇拜和流行尖端的意識形態,以單向傳播的方式,覆蓋本土文化的生存和塑造,一是內生的,也就是一種「殖民模仿」或「文化學舌」(例如日本綜藝的模仿,“爆笑”一詞本來就是日本語),以「外導自演」的方式,以自己的演員來串演外國的劇本,其結果是文化自發性創作的惰化,本土文化創意的喪失,乃至整個民族文化潛能的退化。

    於是,一個抱持改革的傳播學者,需要建立一種「後殖民解構」的審視態度,從被動接收轉回主動闡釋,培養一種文化掃描的透析力,對傳播資訊中進行一種「解殖的觀看」。這是一種對文化權力塑造的考古態度,目的在探索傳播權力運作的蹤跡。

以國內的媒體生態而言,電子殖民最明顯特徵就是「品味的強制性塑造」。Dennis K. Mumby運用Jurgen Habermashuman interest概念在Communication and Power in Organization一書的研究顯示,組織旨趣(organizational interest)的設定、建置和傳播,是建立組織權力的關鍵。品味,在今天看來,不僅僅是個人興趣或口味的問題,而是具有社會集體記憶、心理模仿與不順從壓力、認同焦慮和組織一體化等等的實踐活動。實際上,文化殖民的路徑就是通過一種「認知地道」─一種「同一舒適∕差異焦燥」的心理機制來運行的。另一方面,文化殖民是一種「共謀過程」,它是通過閱聽大眾一種「默然從道而不知所以然也」的態度來實現。當我們認為一個傳播者總是會給予我們「想知」或「應知」的東西時,並將傳播而來的資訊內化為「我想知」或「我應知」的概念時,我們就給了傳播者一種「技術理性權威」,而技術理性者─包括被認為擁有可靠資訊來源、資訊專業解釋者和傳播管理精英─往往就是「旨趣的提供者」,更是價值觀念的壟斷者。

    後殖民閱讀(postcolonial reading),涉及的是一種「闡釋的鬥爭」。闡釋是對文本進行鞏固(consolidation)和解構(deconstruction)的辯證過程,闡釋並不是「辯論」(debate),更不是「爭執」(dispute),沒有權力效果和典範壓力的辯論或爭執是無意義的。我一向認為,從來就不是同意(consensus)產生了權力,而是權力生產了同意,因此,闡釋涉及的是對產生同意之權力構成與運作的鬥爭。實際上,所謂「權力」,必須是一個可以通過闡釋之考驗而存活下來的論述,它絕不僅僅是一組觀念或點子而已,而是一系列社會集體行動的概念。因此,後殖民閱讀,作為解構文化霸權、電子殖民、傳播單面性的革命策略,必須是動態的、長期的、辯證的,它還需要具備抵制來自霸權重整之後的「反解構」的能力。 

後殖民閱讀需要具備兩種能力:

1解碼能力:文化權力組織絕不只是某一個「文化魅力者」的個人權力,而是一個權力家庭集體加工、特殊包裝下的家族企業。按照Michel Foucault的觀點,權力總是不著痕跡,權力總是作用在它的藏身之處。因此,「後殖民閱讀∕解構闡釋」需要一種「深掘∕翻土」(digginguncovering)的能力,需要一種能夠將權力的鑿痕(trace)重新予以鐫刻(re-inscribing)的能力,也就是將「隱形的權力結構」再現為「顯性的結構權力」,進而讓權力的符碼失序,讓權力的結構腐蝕,讓權力在自暴其短中面臨消解。

史碧娃克(Gayatri Spivak)Feminism and Criticism一文提出的觀點可以參考。Spivak把「解構閱讀」看成是一種「對一個『建制化論述』(established discourse)的有效質疑」,而這種有效質疑則呼喚著一種「解構式的寫作」。我在目前正在撰寫的《後殖民批評:從史碧娃克到巴芭》一書中,對此作出評論,現摘錄於下: 

解構寫作,實際上是指以修正(revise)和重估(reassess)為目的的「重寫」(rewrite),它包括重新閱讀過去的女性寫作,以及對婦女當前處境的深入研究。重寫,意味著將「已知」和「未知」的界線加以模糊化,運用「在場」與「缺場」的交互對峙,使某種確定的人類文本性(human textuality)重新被懸置在知與未知的擺盪之間。這種立場,就是前述所說的遊擊式、移動化和隨機性的立場,它所生產出來的文本自然也是一種「解構文本」,這種文本將產生與某種規訓意識不相容的、足以擺脫定義之任意性與暴虐性的牽制力量,而這正是解構批評的力量所在。(人類文本性是指人類在語言、意識、世界所構成的文本世界進行的論述) 

2重述能力:這是指一種「開放性再現」的重寫過程。這是一種「矯正」的寫作能力,它包括對「語言扭曲」和「社會排斥」的反撥和擺正。一般而言,具有文化殖民效果的霸權建構,都是通過「語言的再現式扭曲進而排除其他團體利益之合法表達」方式來實現的,因此,重構是重新建立一種非扭曲、反排斥的闡釋模式,打破論述的邊界、語言的專斷、差異的固化,重新建立一種自由進出的論述場域。

李絲(Jean Rhys)的《藻海茫茫(Wide Sargasso Sea)小說,實踐的正是這種重述的能力。在這部重寫勃朗特(Charlotte Brontë)的經典名著《簡愛(Jane Eyre)的作品中,李絲看到了勃朗特如何塑造伯莎.梅森(Bertha Mason)這個「瘋女」的角色:()沒有姓名、沒有形體,()住在封閉的閣樓,從來沒有說話。李絲卻給予「瘋女」一個名字、一個身體、一個出身於加勒比海(克里奧族裔)的家園,並且讓她說話。《簡愛》作為一部帝國文本,經過李絲的「重寫」,今天幾乎已經沒有人願意再讀《簡愛》這部虛構小說。關於李絲的「重寫」,我在《後殖民文學:從邊緣到中心》一書作了評論,現摘錄於下: 

《藻海茫茫》是一部以「主體化的克里奧觀點」翻寫勃朗特《簡愛》的作品,但與其說這是一部依據劇情線索而作的「仿寫」,不如說是對《簡愛》進行一場「解構的翻案」,因而是一部解構帝國經典之後再重建邊緣人物之生存論述的「反殖文本」(counter-colonial text)。實際上,《簡愛》中羅徹斯特先生(Mr. Rochester)和簡(Jane)兩人的「美滿婚姻」,充滿了虛構的浪漫和造假的審美,小說同時隱藏了羅徹斯特這一帝國男子邪惡的本質和伯莎.梅森這一混血女子善良的天性,它在美化簡這位「獨立女子」的同時,卻刻意以伯莎.梅森這位「邊緣女性」為祭品。小說以一個「瘋女」為「他者工具」,塑造了一個鄙視有色人種的定維意象,以滿足帝國沙文主義的敘事典範,因此,《簡愛》根本上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帝國欲望文本」,一部以偏概全的「帝國狂想論述」。 

問題意識之四:傳播民主化的後殖民批評視角 

這裏所謂的「批評視角」,是指運用後殖民論述的策略,對各種「傳播霸權」進行解構批評的角度。我在這裏提出幾個參考視角,以作為思考的出發點:

小意識1:新聞自由是普世的?還是特殊的?誰的新聞?誰的自由?傳播民主化的願景,是訴諸「去管制」的媒體放任機制,還是訴諸於諸如建構「媒體基本法」這種「再管制」的監督方式。

小意識2:媒體的教育職能如何被商業利益所覆蓋?媒體究竟是販賣機?還是教育局?媒體究竟是社會公器還是社會「共氣」?

小意識3:如何解剖主宰論述之利益網絡的聯結和侵犯,媒體的廣告化、購物化、代言機問題。電視究竟是影像機還是「社會針孔攝影機」?

小意識4:邊緣如何被消音,弱勢如何集體失聲?邊緣如何再發聲?「庶民頻道」(subaltern channel)在哪裏?

小意識5傳播論述之「敘事遊戲化」。

對於以上幾個批評視角,我尤其重視小意識5。容我用解構主義語言來表述這一概念。我的建議是,一般人以為,在傳播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圖象(影視)傳播已取代了文字傳播,但實際上,正如David Simpson在“The Academic Postmodern and the Rule of Literature A Report on Half-Knowledge”一書中指出的,文學性(literary)並沒有在後現代世界中失勢或萎縮,相反的,當代所有的人文和社會科學無不重新浸泡在文學性的領域中,換言之,當今所有的學術(scholarship),在詞語、方法和基本假設方面,都是文學的。從這意義來說,當今所有的傳播,可以說都是「敘事的」,只要傳播離不開「再現的建構」,也就是離不開將報導題材予以「仿真化」(simulatization),它就離不開文學最基本的敘事法則─虛構。廣告,是最能說明這種「傳播修辭化」與「傳播文學性」的例子,有一則關於花旗銀行的廣告語「全球金融、地方智慧」,就是利用地方性與地方情感來清除一種「來自中心霸權的情感壓力」,另外,一則由行政院客委會製作的「苗栗桐花祭」的客語廣告,其中「我拾起一朵一朵的雪白,散發滿鼻子的清香」,這是運用「詩」來傳達一種地方和族裔認同的情感。在此意義上,也就是在「傳播的文學性」上,文學敘事依然是爭奪或重新安排文化論述之權力關係的最重要手段。

誰說媒體傳遞給我們的現實就是人們打開窗戶所看到的真實?誰能說經過選題、編採、錄作、播放這一連串「敘事加工」之後的訊息,就是如假包換的真實?因此,對於一個解構主義者而言,只要仿真,就可以戲謔。

後殖民批評視角,就是一種對「傳播論述上意識形態元敘事」的解構。我的看法是,意識形態就是一種「仿真的虛構式信仰」,一種解構式的敘事遊戲─通過「話語暴露」、「虛構還原」、「顛倒虛實」的書寫策略,顯然是一種顛覆傳播意識形態霸權的可取之徑。

 問題意識之五:公共情感水平和媒體角色問題

 情感水平本來是一個關於日常生活的美學範疇,但今天已被通俗化,人們用它來指涉諸如幸福指數、性態度和學習態度等等,我採取的意涵則是指公眾對媒體的一種「信任─疏離」的循環變化。通常,媒體的真實性與權威性越高,人們的信任度會越高,反之,疏離感增加,並且會朝向遞增性循環的方向發展。然而,在今日台灣的媒體生態下,公共的情感水平往往是「不相關的循環」,也就是說,當人們把權威性等同於「無趣性」(例如國家地理頻道收視率低落),並且反而把「虛構性」等同於「好看性」(例如靈異節目觀眾愛看)時,一種媒體品質和公眾情感水平的背離現象就會發生。

曾有一個網站指出台灣媒體「壹─週化」的現象,也就是「一週八卦化」的循環現象,我這裏引述如下: 

壹傳媒現在可以說是全國媒體的「中央通訊社」!從週三開始踢爆名人緋聞後,各新聞台從星期三上午開始跑馬燈重點打出壹周刊的本期標題,下午開始連續追蹤當事人,一連數天持續報導,到了下星期一星期二開始休息,靜待星期三壹周刊的出刊,然後再循環一次。

這就是台灣媒體的「生態鏈」,而支撐這個生態鏈的營養素,就是不斷被誘發和挑逗的社會窺視癖。

情感水平與公眾對媒體的角色認知和媒體自身的角色期許,有直接的關聯。我們常看到電視螢幕出現這樣的字眼:「以上來賓的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這是今天台灣媒體坐享言論自由,卻不承擔社會責任最赤裸的告白。而台灣的「侯佩岑」現象,也就是「新聞主播藝人化」、「新聞記者名模化」,正是媒體自我認知最錯誤的示範。我的建議是,媒體不是消遣物,主播也不是「新聞AV」,政府應該以媒體資源(如頻道釋出和執照登記)等等作為交換,強制媒體開闢或製播「公共教育頻道」,建立一種「主播公評制度」,並以「公共評鑑制度」作為繼續釋出頻道和核發執照的考核依據。今天,除了以「閱聽人聯盟」為代表的媒體監督行動之外,媒體的教育職能必須依賴政府公權力的介入,但公權力的構成要素不應只是政府的行政權,而是「社會公權」,這種公權是由上述的「公共傳播體制」所授權,並且受到立法機關的監督。 

問題意識之六:建立庶民傳播頻道 

幾年前,我閱讀William. F. Whyte寫於1943年的《街角社會(Street Corner Society),感觸很深。這是一部研究波士頓義大利人貧民區的生活故事,作品是一部以都市民族誌加上口語敘事的文學寫作方式,進一步進行社會學加工的經典之作,至今,這部庶民研究的著作甚至成為社會學「芝加哥學派」的代表作。另外,交通大學教授朱元鴻的「娼妓研究」和「台中市民生活風格研究」,也都給予今天致力於傳播改革者很大的啟示。

啟示在哪裏?我認為無論是利用小眾媒體或網路傳播,「庶民傳播」是一個值得開發與研究的領域。講述一個(我最近看到的)在高速公路休息站的「流動修理舖」的故事,要比講述陳敏薰的愛情甘苦談,要具有更高的倫理關懷的正當性。我把庶民傳播定位於「建立庶民生活方式的論述場域」,特別是掌握「反污名」、「去排斥」、「自述性」等等反抗題旨,為他們建立一種「沒有聲音的發聲陣地」,提供他們一個「論述基地」,以對抗今日主宰化、名流化、腐敗化的資產階級論述體制。

我常常認為,只有庶民才是歷史行動的實踐家,精英只是歷史落幕後的追憶者。傳播的民主化是一項由下而上的社會改革,當我們真正拋棄「科技貴族」、「傳播經理」、「新聞專業」、「記者先生小姐」的權威代碼時,媒體再現的權力才能真正下放到生活中,讓所有人共享傳播的樂趣、美感和利益。

問題意識之七:一個「傳播共產主義」的思考 

這是一個推動「傳播公有制」的比喻性說法,公有,在這裏不是繼承馬克思主義的傳統概念─廢除私有財產,而是指解除「資訊產權」的壟斷性和私利性,它包括一系列媒體資源共享與下放的改革措施,它的本意是私有可以存在,但必須服從公益。固然,傳播公有制主要是限制和縮減傳播私有化、財團化和廣告化的思維與行動,但更多是著眼於資訊體制已是難以駕御的權力怪獸這一事實。傳播共產()主義的主張是:鼓勵整合共享性的媒體平台、鼓勵小眾自製節目,也就是「媒體DIY」的概念,以創造媒體選擇的多元化與自主化。傳播共產主義也不僅是訴諸行政管制下的立法行動,而毋寧是一場接一場的論述爭奪下的文化鬥爭。

傳播公有制,是今日以及未來創造公共領域合法性,提升和積累社會資本,鏟除浮濫低俗的消費價值觀,改變公民參與淪為口水交戰,改變應將閱聽人視為「公民」而不是「客戶」(customer)的媒體經營觀,抵制商業邏輯和政治偏見的誤導,建立傳播是為「公民社會」服務而不是為經營者利益服務的傳播體制,改變記者將敬業態度簡單化為「捕風跟進」之習性的唯一可行之道。只有當諸如焚化爐、變電所、教改、花東高速公路、建保給付等等切身性的公共議題,能以「公益對話」的形式,取代「藝人劈腿」、「郭台銘喪妻」等新聞之後,傳播民主化才有曙光可期。

實際上,台灣媒體密度高居世界第一位,以目前台灣媒體市場「超高飽和」的狀態,早已不存在市場機制下私有媒體自由競爭的空間。新聞自由不是私人媒體濫用公共資源牟取巨額財富的自由。因此,依台灣目前現況而言,將所有媒體以10年期收歸公有(或國家代管),在政府指導和法律規範下,重建「公共組織作為經營者」的共有體制,「以質制量」,是一項可思考的目標。 

參考書目:

1,宋國誠,《後殖民論述:從法農到薩依德》,臺北:擎松圖書,2003

2,Herbert J. Guns, Democracy and the News, New York Oxford, 2003

3,Dan Gillmor, We Are the Media, O'Reilly,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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