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6日 星期五

回望20世紀:20世紀的哲學(1) Emmanuel Levinas(列維納斯)-7

回望20世紀:20世紀的哲學(1) Emmanuel Levinas(列維納斯)7

 

什麼是「存在」(existence)Levinas把它界定為「存在者(existant)和存在(existence)所訂立的契約關係(Existing involves a relationship by which the existent makes a contract with existence) (《從存在到存在者》,中譯本頁,18;英譯本p. 28)。有時候,Levinas(正面地)看待這種契約關係,將之比喻為「自我」(ego)和「自己」(self)的關係,這是一種「同道」(companion)或「夥伴」(partner)的「知己」(或「內在性」[inwardness]關係);但有時候,Levinas把這種契約關係比喻為「身體」與「影子」的關係,這種關係隱含著「逃離」的欲求;Levinas以俄國民間故事「(單純而天真的)小笨蛋伊萬(little john)」來比喻:小笨蛋伊萬為了逃脫自己的影子(因為影子總是像黏皮糖一樣形影不離),有一次,他把別人要他帶給父親的午餐丟給了影子(小笨蛋伊萬心想,既然影子總是形影不離,影子就可以把午餐帶去給父親),但午餐被扔了一地,影子依然尾隨而不放。

 


但是,Levinas又指出,「關係」(relationship)這字眼並不恰當,這個詞只是一種類比(analogy),因為存在並不是「一個人」或「一個物件」,它只是一個「在那裡」的事實(there is),只是一種「有」(il y a)」的事實。存在者存在於存在中,存在者並不直接參與存在,只能說,「存在(existence)是通過已經存在者(esister)來承擔這種存在」,但存在者又總是為「參與存在」而做出準備,這種準備Levinas稱之為「出生事件」(an event of birth)。所謂「出生」,Levinas把它視之為「對存在所採取的一種立場」(positions taken with regard to existence)(英譯本,p. 24),它包括構建一種「生存鬥爭」-它表現為一個存在者為了延長、維護其未來而產生的操心,表現為已經存在的存在者為了延長其存在而鬥爭;但也可以表現為「對存在的拒絕」,也就是以「退卻」(recoil)在存在面前構築一個「拒絕存在」。(英譯本,24) 

為了討論「拒絕存在」,Lenivas討論了厭倦(fatigue)和怠惰(indolence)兩個事件。(下回討論) 

我對「拒絕存在」的理解是,記得胡適先生寫過一首詩: 

我從山中來,帶著蘭花草,種在小園中,希望花開早;一日看三回,看到花時過;蘭花卻依然,苞也無一個。 

也許蘭花「厭倦」了從山中被帶回小園,它「憂心」只是被人觀賞它的美豔,所以拒絕「出生」,「怠惰」於生長,所以蘭花拒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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