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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星期五

時事評論

 

《宋國誠專欄》

川普關稅不是停賽,而是延長賽

本文發表於《上報》,20260226

https://www.upmedia.mg/tw/commentary/columnists/252475


在現代地緣政治中,經濟制裁、關稅調整或產業補貼
往往需要精確打擊且反應迅速。(美聯社)

美國最高法院於2026220日,以63的投票結果,辦決川普總統援引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加徵的「對等關稅」無效。這一判決的法理依據,有五個要點,但這些理由,基本上都占不住腳。

 

一,五個不具說服力的判決理由 

1,課稅權屬於國會。最高法院在判決書中強調,美國憲法第一條明確將徵稅與調整關稅的權力授予國會。 

依據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第13項,這是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對等關稅」無效的最強法源依據:「國會有權規定並徵收稅金、捐稅、關稅和消費稅...」的「徵稅權」,以及「國會有權規管與外國的貿易」的「貿易規管權」。換言之,最高法院採取「狹義解釋」的邏輯:既然憲法明文將「關稅」與「外國貿易規管」交給國會,行政機關(總統)除非得到國會明確且具體的授權,否則不能以「緊急權力」為由,自行發明新的稅種或稅率。 

實際上,這是一種「只看憲法,不看法案」的「憲法獨眼龍主義」。美國自20世紀以來所有的貿易法案,並沒有把國會授權視為關稅執行的必要前提,而是看美國當時所處的現實情勢,甚至賦予總統很大的裁量權。 

2,川普行政越權: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茲(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書中指出,川普試圖跳過國會,單方面行使原本屬於立法機關的權力。 

實際上,這個「川普試圖跳過國會」的說法是一種「意圖性判決」(Intentional Judgment),目的在削弱大法官主觀認定「川普強人政治」。羅伯茲的判決本質上是強制將川普拉回傳統的「官僚協商」與「立法遊說」框架中。這一方面擴大司法的自由心證權,但也意圖限制總統的行政裁量權。這說明了首席大法官羅伯茲還活在250年前「古典制衡主義」的年代,本身就是一種「司法傲慢」,我稱為「憲法基本教義派」,完全忽視了250年之後的2026年美國面臨的外部威脅。 

3,關稅本質是「稅收」(Tax)。最高法院認定,關稅本質上是對進口商課徵的稅收,而非單純的貿易調節工具。 

實際上,這種判決也是錯誤的。首先,進口規管權(regulate importation)當然包括關稅,其次,關稅本來就是為了改變市場價格、打擊歧視性貿易和不公平競爭,它是外交談判的籌碼,本質上就是「規管」的延伸。所以,所謂「非單純的貿易調節工具」,只是顯露大法官對國際政經情勢的無知, 

4,白宮援引法律不當。川普援引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來實施這些對等關稅,但法院認為缺乏明確授權:IEEPA 雖然允許總統在「國家緊急狀態」下「管制進口」(regulate importation),但法條中完全沒有提到「關稅」(tariff)和或「稅捐」(duties)等字眼。 

這就是一種「法盲」─法律盲目─的書呆子觀點。只知「字眼」不知「情勢」的法匠。如果不能加徵關稅,所謂的「管制」還管什麼?關稅本來就是管制的核心手段,不是額外的課稅項目。最高法院將關稅(terriffs)視為「收稅」,是最大的誤解。2026 年的對等關稅,目的不是為了增加美國的財政收入(那只是副作用),而是為了強迫對方遵守貿易規則。法院卻把「關稅」看成了單純的財政行為,NO,不是,川普的關稅是一種「外交政策」。換言之,「管制進口」與「加徵關稅」早已是不可分割的一體兩面,但法院強行將其拆解,顯示這6名「法匠」,是用「18世紀的字典」來對抗「21世紀的經濟戰爭」。 

5,行政部門過度演譯:判決書中提到,總統不能僅憑法條中「管制」與「進口」這兩個詞,就衍生出無限的課稅權,「這些詞承載不了這麼大的重量」。

這明顯又是一項「誤判」。不是川普過度演繹,而是最高法院「咬文嚼字」。川普的關稅是「有比例的」(proportional),不是「無限的課稅權」。


美國最高法院於2026年2月20日,以6比3的投票結果,判決川普總統援引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加徵的「對等關稅」無效。。(美聯社)


二,我對最高法院判決的10點批判 

1,如果最高法院判決川普的對等關稅是「無效的」,但試圖以此判決來限制川普的關稅政策也是「無效的」,絲毫無損於川普的關稅政策。因為川普有太多「政策工具箱」來繼續執行關稅政策,所以最高法院的判決,不是「停賽」,而是「延長賽」 

例如:

a1930年《斯慕特-霍利關稅法》(Smoot-Hawley Tariff Act),其中338條款叫「歧視條款」,50%關稅起跳,可實施全面禁運,無需調查證明,沒有失效期。即使這一法案從未被執行,被稱為「沉睡法案」,但川普也可以「叫醒」這一法案。

b1962年《貿易擴張法》(Trade Expansion Act)232條款。

c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包括301201122條款。

d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e2015年《貿易便捷化暨貿易執行法》(TFTEA) 

以上任何一個法案,川普都可以信手捻來!對最高法院的「無效判決」進行「無效反制」。 

2,儘管「依法判決」是法院的職責,但是在當前全球貿易失衡與競爭加劇的背景下,關稅確實被視為維護國家安全重要的「防禦性武器」。最高法院僅僅執著於「程序合法性」,這是一種典型的「法盲」,缺乏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危機考量。 

3,關稅是反制經濟威脅、保護本土產業鏈的國安工具,如果失去這項工具,美國國安將門戶大開。最高法院在強調立法權時,矯枉過正的壓抑了行政機關的「國安裁量權」,也忽視行政部門在面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對策。 

4,我贊成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的少數派意見,認為在「緊急狀態」下,總統應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 

5,判決本身產生了「法律的形式正義」與「國家的實質利益」之間的錯位。試問,俄羅斯侵略烏克蘭「需要法律的程序正義」嗎?中共如果發動對台戰爭,需要經過「全國人大」同意嗎?所以,這項判決反映了美國憲政體制在應對現代高速地緣競爭時的「失能感」。判決本身阻礙了美國在國際政治上的應變能力。特別是面對集權高效、能迅速動員國家資源的競爭對手(如中國或俄羅斯)時,顯現出一種令人焦慮的「制度性遲滯」。 

6,在現代地緣政治中,經濟制裁、關稅調整或產業補貼往往需要精確打擊且反應迅速。當最高法院判定川普的對等關稅無效,要求他必須回到國會進行立法程序時,這意味著政策將進入漫長的聽證會、遊說團體博弈與黨派拉鋸。在這段決策空窗期內,競爭對手可以迅速調整供應鏈、轉移資產或進行外交反制。這種「慢半拍」的節奏,在高速競爭中往往就是致命傷。 

7,最高法院的判決是「自廢美國武功」。首先是行政權的自我束縛,。當行政機關推出一項旨在應對外敵的國安政策時,第一時間面對的不是外國對手,而是國內受損利益團體的法律訴訟(如進口商對關稅的挑戰);其次,「法治」成為對手的工具,競爭對手可以利用美國的司法透明度與程序正義,透過資助智庫、遊說團體或法律訴訟,從內部拖延美國的國防與經貿決策。 

8,美國「戰略一致性」的崩塌。美國的政黨政治與分權體制,導致其政策缺乏長期性和連貫性。每四年一次的大選,加上法院對行政權的隨時修正,使得美國的全球盟友始終處於忐忑不安之中。 

9,國安與法理的撕裂:即使行政機關認為這是國安急務,法院依然可以基於法理將其推翻。這種內部的不和諧,讓美國在面對像中國這種「舉國體制」的對手時,顯得像是一個「肢體不協調的巨人」。 

10,我把美國最高法院稱為「最高法匠院」,他們寧可讓美國在貿易戰中失利,也不願讓總統獲得依據情勢判斷的關稅權。這種「程序上的潔癖」將轉化為「美國實力的流失」。


2025年7月27日 星期日

 鏡報《宋國誠專欄》 

美中貿易大戰12回合 

第三回合:不是沒有贏家,而是川普搞錯方向!

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1528

2025/05/07


川普關稅的成敗取決於能否團結盟友並讓中國屈服。圖片取自東方IC

自川普高舉關稅大棒以來,惡評如潮、誹謗不止。問題在於,各種「反川論」究竟有沒有道理?這股反川論集中表現在「數據反川」的策略上,各種不祥、不利、不受歡迎的預測性數字,主要來自資本主義利益集團(擁抱熊貓派),是今日「商人無祖國」的突出表現。 

1,全球「反川浪潮」蜂湧而起 

除了對川普進行人身攻擊(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湯馬斯.佛里曼[Thomas Friedman]是主要代表),在此不論之外,至少有3個對美國不利的預測性經濟指標,使川普成為眾矢之的。 

(1)全球經濟增長趨緩 

依據《世界經濟展望》報告預測,2025年的全球經濟增長率將從2024年的3.3%降低到2.8%,肇因來自川普的關稅政策對全球經濟的冷凍效應,包括貿易量銳減以及國際流通成本的上漲。換言之,各國把全球經濟的放緩歸咎於川普,川普已成為全球經濟的罪人。 

(2)美國經濟增長的下滑與通膨隱憂 

依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F)的預測,美國經濟將在2025年增長1.8%,而去年的增長率是2.8%,前後兩年足足降低了1個百分點;該組織也預測,關稅可能會使美國控制通貨膨脹的努力變得更加複雜和困難。該組織已提高了對美國今年通貨膨脹率的預測,從原先的2%提高到3%。這將使川普的民意支持度持續下滑,乃至可能演變成一場「美國反對美國」的社會內戰。 

(3)美國消費者價格的上漲 

依據「標普全球評級」(S&P Global Ratings)估計,如果川普的關稅全部生效,特別是針對中國、加拿大和墨西哥的關稅全部上馬,美國消費者價格可能會一次性上升至0.7%,同時美國企業也將面臨原材料進口成本上漲以及供應鏈的擾動而陷入焦慮,形成股市、債市、匯率的多重震盪,這也將使川普面對企業界的反彈而備感壓力。 

2,但是,川普錯了嗎? 

然而,以上的反川論,都不是川普關切的焦點,至少川普假裝不在乎。因為多數的批評屬於「未來式」,充其量只是「悲觀預期論」,未來情況有如不測風雲,誰也不知。另外,僅僅以「不利於美國」為由,是否就足以論證川普關稅政策的錯誤?實際上,歷史上許多被視為「有利於美國」的政策,事後證明錯誤得離譜和荒。所以,「利美/害美」的二元評價,不足以作為論斷川普關稅是非對錯的理據。 

評估川普的對錯,應從科學性、適法性與民意支持度來論斷。 

(1) 「對等關稅」既並不對等,也不科學 

對於關稅的計算,川普使用簡單的算式:貿易逆差/進口數額X100/2,儘管這項「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暫緩90天執行,無論90天之後維持原案或有所變化,這項公式並不符合美國與所有貿易夥伴之間真實的貿易情況,而且也與各國對美國的關稅高低不甚相關。例如,依據美國智庫「加圖研究所」(Cato)和「世貿組織」的計算,台灣對美國商品課徵的關稅稅率其實不到2%。台灣對美2%、美國對台32%,這算不算對等?另外,依據「美國企業研究所」(AEI)研究員重新計算後發現,川普的「對等關稅」的計算公式可能出現「代入錯誤」,實際稅率僅為公布數值的大約1/4,足足灌水了4倍;如果回歸校正,台灣和日本、中國、韓國、歐盟都應該在10%左右。另外,各國對美國的貿易順差,原因可能各不相同。 

(2)權力越界-關稅命令的適法性質疑

川普是否具備足夠的「適法性權力」(proper authority)來施行這些重型關稅?這包括川普所依據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 1977)。這項法律,授權總統面對外來任何威脅而造成國家安全、外交政策或者經濟隱憂時,即可按IEEPA「進行調查、管制或限制任何與特定國家的匯兌交易、透過金融機構進行的信貸移轉或支付、輸入或輸出外幣或證券;亦可凍結與特定國家或該國人民有關的財產權」等等。但問題是,總統的授權事項並不包括關稅。實際上,當美國總統行使IEEPA時,必須遵守前一年(1976)的《國家緊急法》(National Emergencies Act, NEA),總統必須立即向國會發送「緊急命令公告」,並且發布於「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總統亦須闡明其發布該緊急命令所援引之法源依據。但是顯然川普有沒有依照這個程序,形成總統行政權力對法律的越界和程序不正義。


川普的最大錯誤在於:對美國的盟友不分青紅皂白的打關稅。東方IC

果不其然,423日,由12個美國州組成的聯盟對川普政府提起訴訟,認為總統無權在未獲國會批准的情況下加徵關稅。訴狀指出,總統特朗普所推動的關稅政策「更多是出於其個人的一時興起,而非依法合理行使權力」。該訴訟質疑川普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隨意加徵關稅的合法性,要求法院裁定該關稅政策違法,並阻止政府機構及其官員執行關稅命令。亞利桑那州總檢察長梅斯(Kris Mayes)在聲明中表示:「川普總統荒謬的關稅計畫不僅在經濟上魯莽,法律上更是站不住腳」。 

3,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儘管川普的鉅額關稅讓中國的外貿企業哀鴻遍野,但美國也未必撿到便宜。對於從中國進口原料、製成成品再回銷中國的美國企業來說,川普的關稅等於「剝了兩層皮」;僅僅中國單方面的課稅,無論是84%125%,暴漲的價格就足以使美國的企業被排除在中國市場之外。 

根據CNN427日發布的最新民意調查,川普上任將近100天以來,支持率為41%,這是自1953年美國第34任總統艾森豪(Dwight Eisenhower)以來,上任百日後支持率最低的總統。雖然上任百日不足以評價一任四年總統的政績與歷史定位,中山先生當年發動革命之時,若有民調,也一定低落不堪。但就美國這一民意政治的國家而言,「民調下滑」依然對川普形成打擊。CNN指出:「總體而言,美國人民對川普能否負責任地使用總統權力以及能否為國家提供真正的領導力,懷疑與不信任的人越來越多」。對於這份24小時責罵川普的媒體,一天也沒有放假。 

4,川普應該「回歸校正」 

除了川普能否讓全球貿易體系屈從美國的意願?除了川普是否有能力顛覆數十年來以規則為基礎的全球貿易體系?除了「圖表關稅」與「實際關稅」之間脫離現實、變化莫測,有如橡皮筋伸縮不定之外,川普的最大錯誤在於:對美國的盟友不分青紅皂白的打關稅。這種「只有生意,沒有主義」的大風吹,不僅造成美國世界領導能力與「信用資本」(credential capital)的下滑,也造成美國盟友的全球競爭力的下降,包括這些企業因為川普的高關稅而降低對中國的競爭力;而中國採取「擦邊球」戰略,正好乘機對蒙受川普關稅打擊的盟友企業進行市場屠殺!換言之,中國順勢轉移市場,從轉趨弱勢的盟友企業身上實現「迂迴性彌補」,以減少中國在美國市場的關稅損失。 

可以認定,川普關稅的成敗取決於能否團結盟友並讓中國屈服?也取決於川普是否「放寬合作面(友美國家),集中打擊面(針對中國)」,從而建構「中國專項關稅打擊方案」,如此才能使川普的「個人信用」與美國的「國家信用」雙雙回溫,而不是「美國衰落、他國偉大」! 

即使「反川健將」湯馬斯.佛里曼(Thomas Friedman)也持類似的主張:「我們確實需要解決與中國的貿易失衡問題-在這一點上川普一直是正確的-這實際上是唯一緊迫的議程。而且我們本可以有針對性地對中國提高關稅,並協調我們的盟友採取同樣的行動,這才是促使中國做出改變的正確方式」,這是發表於反川大媒體《紐約時報》的一次難得的表態。(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