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9日 星期二

公共論述,非常亂述

 

《時論廣場》

 公共論述,非常亂述 

由於「非常報導」光碟全台發燒,「公共論述」一詞,也隨著新聞局長黃輝珍的一番闡釋和定義而走紅。實際上,「論述」一詞是個外來語,本有約定成規的涵意,將「非常報導」光碟定位於公共論述,其實「非常啼笑皆非」。

論述(discourse)一詞來自拉丁文discoursus,它有一個相關的動詞discurrere”,原意是指「跑來跑去」(to run hither and thither)。論述是指一種「言談」(utterance),或是一種較長時間(但沒有硬性規定)的談話,在言談中獲取一種非回溯性的、非堅持性意向的發展。在法語中,論述和「聊天」、「自由對話」,「即席演說」、「敘事」等詞十分接近。由此看來,論述是一種開放性的對話、無預設前題的溝通,而且最重要的是,法語系統下的論述概念是一種「健康的言說行動」,它不帶預設的陰謀或特定目的,更不是攻擊對手或進行語意施暴。

在哲學家哈柏馬斯的觀點中,論述是指一種言說形式,從中得以建立一種規範性共識和有效性宣稱。在法國哲學家福柯的脈絡裏,論述則是一種「認識框架」下的集體陳述。兩人的用法雖有差異,但都沒有離開對語言效果的重視和對互為主體性的敬重。由此來看,論述雖然意涵自由與開放,但確是由此而強調無偏見、非壟斷、去暴力的溝通倫理,絕不是因為僅僅涉及公眾人物或公共話題,就可以逕稱為公共論述。

面對「非常報導」,抓了一個「公共論述」加以詮定,正顯示整個社會對這種「政治窺視症候群」的不知所措,對一種畸形突變的文化生產缺乏批判抵制的勇氣。以公共論述來定位光碟,既污化了「論述」這一詞語的文化位階,也像是錯把麻雀當鳳凰。 

作者:宋國誠,政治大學國關中心研究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