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 星期三

12 威廉.福克納: 《我彌留之際》 William Faulkner: As I Lay 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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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福克納: 《我彌留之際》

William Faulkner: As I Lay Dying

William Faulk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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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譽為美國「南方文學」的傑出旗手、1949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美國文學史上名垂不朽的威廉.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在繼《喧囂與騷動(The Sound and Fury, 1929)並獲得成功之後,再以6周時間、一字不改地完成了《我彌留之際(As I Lay Dying, 1930)。這是一部以本德侖家庭(Bundren family)為劇本、發生在短短10天內一場「返鄉歸葬」的悲劇故事。小說以高難度的意識流技巧,分別以15個人的內心獨白和59個意識段落而形成整篇小說。全書集荒唐與苦難、可笑與可悲於一體,迷漫著不可測的命運與際遇,充滿了荒誕的虛無主義,特別是通過女主人公艾迪.本德侖(Addie Bundren)死後的意識獨白,表達了一種生命無味、人生無色、命運無情的末日思想。

  

一趟「送母歸葬」的荒誕之旅

 

儘管在福克納的年代裏尚沒有「荒誕主義」(absurdism)和「後現代主義」的出現,但作為「意識流大師」,《我彌留之際》卻表現了福克納荒誕主義和後現代文學特有的風格。福克納運用大量不規則、無標題、長短不一的敘事,來表現小說人物既真誠又偏執的性格、既苦厄又滑稽的命運,例如全篇以本德侖一家七口和八個鄰居的名字為篇章,其中題為「瓦達曼」的一章,僅以「我媽媽是一條魚」而自成一章。全書充滿黑色幽默與怪誕性(Weirdness),一種聖愚難分、智昏不明的悲劇性,一種無知與高貴混成一團、忠誠與背叛糾結一塊的弔詭性;本德崙一家雖有「送母歸葬」的共同目標,但似乎又各懷鬼胎、另有盤算。人物的觀念與行為看起來既是一場接一場的鬧劇,實則又像似下層百姓無可選擇的宿命,既令人啼笑皆非,又令人掬一把同情之淚。

這部充滿神秘與魅力的作品,以艾迪.本德侖─一位出身農村教員、經歷數十年生活困頓與折磨,終將撒手人寰為開場。艾迪是一個命運乖離的婦女、五個兒女的母親,她在彌留之前,要求她的丈夫安斯(Anse Bundren)將她的遺體運回老家傑佛遜(Jefferson),與娘家的親人葬在一起。於是,長子卡什(Cash)開始趕製棺材,三天後,家人就用家中唯一用來謀生的破舊馬車,載著艾迪的遺體,啟程前往艾迪遠在40英里外城裡的老家。




然而,一路上無事不順、災禍瀕傳。先是兒子們為了賺取3塊美元外出拉車,置垂死中的母親於不顧,母親死後,智能不足的小兒子瓦達曼(Vardaman)親眼目睹母親被釘入棺材,因害怕母親氣悶而死,竟偷偷在棺材蓋上鑽孔,鑽頭兩次鑽入死者的面部,導致母親遺體破損毀容,而後鄰居女人為了給艾迪穿上結婚禮服,竟把屍體倒置放入棺木,好騰出空間放置裙襬。送葬之禮啟程後,遇上了一場傾盆大雨,所有橋樑都被沖斷,家人冒險涉水,不料,長子卡什(Cash)為了保護母親的棺木被壓斷了腿,家中的兩匹驢子被大水淹死。為了使旅程繼續進行,只好賣掉所有的家當,包括耕耘機、播種機和三兒子朱鄂爾(Jewel)心愛的馬,用卡什所剩的、本來用來購買電唱機(phonograph)8塊美元買了2隻拉車驢子,繼續踏上送葬之途。大雨過後接著是豔陽高照的烈日,歷經長途拖拉的屍體經過曝曬之後,發出了陣陣惡臭,不僅引來禿鷹的盤旋競逐,所到之處也引起鄉鄰的辱罵並報警處理。二兒子達爾(Darl)因不堪忍受這場返鄉歸葬的荒謬與折磨,試圖放火燒掉棺木以結束這趟旅程,但「放火救母」的鬧劇非但沒有成功,反而燒掉了停屍旁一座別人的倉房,達爾變成了縱火犯。在歷經千辛萬苦之後,家人終於將艾迪下葬,但女兒杜威.德爾(Dewey Dell)原先想要乘機據墮胎的計劃沒有實現,反而再度受到欺騙和糟蹋,小兒子瓦達曼沒有如願地得到他想望的小火車,三兒子朱鄂爾(Jewel)和杜威合力將達爾送交兩個帶槍的人,進入了精神病院,丈夫安斯則在搜括了兒女們的錢財之後,順利換上了一副假牙,並新娶了一個走起路來像隻鴨子的女人返家……

 

活在對死後的寄望中……

 

女主人公艾迪死後的獨白是小說的重點。艾迪一生都在艱苦、孤獨和單調的歲月中渡過,對她而言,生活與其說是渡日,不如說是「苦熬」。自幼受到父親悲觀主義的影響,父親曾說:「活在世上的理由僅僅是為長久的安眠作準備[1]。由於生前找不到生活的意義,她把死後的歸宿─「返鄉歸葬」視為至關重要,這既是一項遺囑又是一項家訓,既是一種儀式又是對丈夫的報復,因為她的丈夫終其一生都不知承諾與責任為何物。艾迪深信一種「語言無用論」,認為語言不過是從來不知語言為何物的人所發明的,例如「驕傲」不過是懦弱的人編造出來的自我裝飾,「快樂」不過是孤獨的人的自我安慰用語。在她的世界中,母性、愛、宗教的善惡等等價值,都是沒有意義的純粹詞語。對艾迪來說,否定語言,意味著否定一切真理,也否定了這個由語言秩序和人際關係所構成的客觀世界。

作為一名農村教員,她以鞭打、虐待學生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因為她深信鞭打可以使自己成為他人內心秘密的一部分,而這又是出自她對人生乏味、生命無常的反抗;後來她又深信「性」可以解除孤獨與煩悶,所以她嫁給了農民安斯,但婚姻一如語言,不過是一場虛構和災難,她於是以和牧師偷情並「婚外生子」,來證明她在丈夫面前的地位。實際上,安斯認為艾迪的死對於他來說簡直是一種解脫,他利用送葬之便到城裏裝上一副假牙,葬禮之後立刻迎娶新歡,隨著送葬隊伍風光地返回鄉下。艾迪的悲劇性就在於「人一生的價值就寄託在死得風風光光」,但儘管她寄望於死後的尊嚴,但依然落得荒誕不經、鬧劇一場。

達爾是全書中的靈魂人物,但說他是靈魂人物並不是指他的重要性,而是他神秘難解、無法詮釋的角色與性格。達爾是一個介於聖徒與愚人之間的矛盾角色,既是一個救難英雄,又具有撒旦式的猜疑、機智和衝動。他一方面承擔全家的不幸,窺視出妹妹珠胎暗結的秘密、母親不倫越軌的私情,一方面冷靜地觀察家人的心思與動態,默默忍受自己黯淡無光、希望渺茫的人生。達爾是現代理性和個人主義的代表,他雖參與了母親的返葬行列,但是他最終發覺一家人不顧別人的白眼和側目,拖著一具腐臭的屍體招搖過市,是一件極端荒唐的傻事,因而試圖放火燒掉棺材來結束這場鬧劇。但達爾竟因洞悉妹妹的秘密而遭到無情妹妹的告發,最後被關進了精神病院。這場被告發而被排除於家族之外的象徵行動,不知究竟意味原始愚眛對文明邏輯的反撲?還是一種對理性主義故作優越的嘲諷?在道德的天平上,在神鬼、人獸、聖愚之間,已經分不清醒與蒙眛之別,更理不出聖智與俗愚的界線。

 

贖罪與重生

 

但福克納還是賦予這個「愚眛之家」深厚的憐憫與同情,這種同情不是簡單的、濫情的傷感,而是一種人道主義的包容與寬恕。沒有歷經水火之煉的救贖就不會有生命重生的機轉,通往天國之路必須繞過地獄的陷阱和磨練。一家之主安斯可能是福克納所有小說中最可鄙的人物,他生性自私、懶惰與平庸,但百愚也有一智,他終究完成了妻子的遺願,實現了對艾迪的承諾;女兒杜威.德爾雖是自然野性、愚蠢至極的代表,但她是傳統女性「受騙∕受孕∕受懲」悲慘宿命的承擔者,反映了這個叢林社會中的欲望暴力與原罪;朱鄂爾雖是私生子,是艾迪罪孽的產物和證明,但他真誠而勇敢,二度從洪水和火燄中救出母親的遺體;智障的小兒子瓦達曼,一直把母親當成一條魚,雖然愚癡笨拙,但「魚」在基督教文化中是耶蘇肉體的化身,是受難、犧牲、救贖的代表,作為一種宗教隱喻,瓦達曼以魚來比喻母親,意味著瓦達曼失去母親後極度恐慌,但也蘊含他期待母親復活重生的積極願望。




這支由懶漢(安斯)、憨子(卡什)、瘋兒(達爾)、馬迷(朱鄂爾)、白癡(瓦達曼)、傷心人(杜威.德爾)、孤獨者(艾迪)所組成的隊伍,執行著一項荒誕不經的任務。他們像一群被上帝流放遺棄在荒野中的苦難子民,在一片道德真空、諸法不治的道德荒地上,徘徊流連、浴火劫難。他們雖然罪孽纏身,各自背負著積重難改的惡習和劣跡,但在歷經狂風、暴雨、雷電、烈日的摧殘之後,猶如歷經一場「心靈淨洗」,使一個原本離心離德的家庭復歸於本真的統一。「返鄉歸葬」是一場朝聖之拜、贖罪之旅,福克納賦予本德侖家族成員世俗基督、悲微英雄的特質,他們雖然愚昧,但卻表現了人類最原始的本真,一種平凡英雄的精神與氣概,重燃了人類的信心之燭、希望之光。

 



[1] 威廉.福克納,《我彌留之際》,李文俊譯,上海:譯文,1995,頁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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