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 星期三

Frederic Gros, 《走路也是一種哲學》(9)

Frederic Gros, 《走路也是一種哲學》(9) 

走路的原則是什麼?走路的時候要帶些什麼東西?那就是「必要的精簡」。走路只要避免遭受飢寒之苦即可,因為走路不是把沉重的家當搬到路上,也不是去渡假消磨時光。Frederic Gros說道:「走路不是為了打發時間,而是為了擁抱時間,在步伐行進中細細翻動分分渺渺,撫摸光陰的片片花瓣(254-255)。走路,必須懂得捨棄,甩掉一切用來消磨時間的玩物、解悶的道具、未完成的工作,手機、聯絡簿、筆電,統統留在家裡,因為這些都是「無用」的。所謂「無用」,是指為了贏得他人的評價而勉強自己妥協和屈服的東西,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欺騙自己的東西。走路就是要丟掉這些「心外之物」,讓自己的「淨身」。Frederic Gros說道:「走路是刮掉社會假漆,活出無垢生命,走路的人卸去世俗負擔,擺脫社會網絡,清除無用事物,褪下虛偽面具(255) 

走路必須攜帶衣物、糧食、醫藥用品、地圖,其他的,都可以在大自然中找到,「樹枝可以代替拐杖、棍棒,青草可以代替枕頭、毛巾(256)。實際上,走路的最高境界就是「一絲不掛」,這不是說赤身露體,而是一身是空,精簡到最低限度。Frederic Gros說道:「清水就在小溪裡,用手心舀起即可解渴;餓了,摘取路邊的覆盆子和越桔就能充飢;柔軟的土地則是夜裡最好的床鋪(256) 

走路是為了「卸除」,因為我們背負了太多「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為了貪圖便利和舒適,我們把自己綁上了鐐銬;為了虛榮,我們把自已關進了牢籠。只有在片刻之間能夠丟下一切贅物,化萬念於無念,才能體驗原初的存在感-「把我們剝光到只剩下生存的本能(257)。越過原野、橫跨溪流、隱身高山,我們將成為自己的哲學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