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生命政治(3-a) :福科的「生命權力」
「生命政治逆轉成死亡政治(thanatopolitics),……國家暴力的本質」。(020)
「阿岡本在《例外狀態》一書中繼續闡述主權者宣告緊急狀態下終止了常態法律的運作,因此僭越了司法與政治、有法與無法、甚至民主與極權之間的界線,成了一種『例外狀態』,凸顯法律自我合理化的、自我證成與自我建構的暴力」。(020)
在討論阿岡本的「死亡政治」之前,要先回到福科的「生命權力」概念。
義大利哲學艾斯波西多(Roberto Esposito) 在“Bios: Biopolitics and hilosophy” 一書中說到:「自從福柯(Michel Foucault)重新提出並重新定義(生命政治)這個概念,政治哲學的整個框架已然深層次地被改變了」。福柯第一次使用「生命政治」一詞,是在1976 年3 月17 日在法蘭西學院的授課上(後結集為《必須保衛社會》(Society Must Be Defended)出版,該日課程為最後的第11講)。他將生命政治定義為「一種新的權力技術」(2003, p.242)。
Michel Foucault, 1926-1984 |
福柯分析了「生命」作為政治策略的「物件」所出現的歷史過程。在這方面,生命政治象徵著權力施行的一種具體的現代形式。歷史地看和從分析上看,福柯都對這種以「生命」為導向的權力的兩個維度作了區分:一方面是對個體身體的規訓;另一方面是對人口的監管。(Foucault,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1: An Introduction, pp.139, 141-145)。
福柯認為,這兩個維度的結合,確立了資本主義和構成民族國家至關重要的前提。他認為,這種結合過程使得創造經濟上具有生產力、軍事上有用處、政治上服從的身體成為可能。在《必須保衛社會》中,福柯認為將「生命政治的誕生」與資本主義的出現分開是不可能的。在這種生命政治的集群之內,現代種族主義具有核心意義。它確定了一個分析上的網格(grid),將「什麼必須活」與「什麼必須死」分開,將好的、高等的、上升的種族與壞的、劣等的、下降的種族分開,從而使社會領域等級化和碎片化(Foucault, Society Must Be Defended, New York: Picardo, 2003, p.254)。
福柯強調生命政治絕非自古就有,而是一種全新的、伴隨現代性而到來的政治形態,其核心特徵就是「生命權力」的使用。根據福柯的考察,生命權力產生於其所稱之為文藝復興以降的「古典時期知識型」中,其操作形態乃針對個體之身體及其生命本身,對它進行監視、干預、扶植、優化、評估、調節、矯正。不同於至高權力(sovereign power),生命權力並不旨在「使你死」,(死亡威脅),而是通過幹預個體之生活形式來致力於「使你活」(扶植生命)。
在福科的「生命權力」概念下,生命具有辯證的雙重意涵:在仍保持諸種壓迫性與否定性的力量(如摧毀、剝奪、限制、阻礙等)之同時,它具有生產性的、肯定性的力量,行使著規範化的和規則性的「生命治理」職能。而實際上,福科更為關注的是生命權力的正向性功能。因為在第一種「人體解剖的政治」中所內含的「規訓性的技術(disciplinary techniques),不再使用對身體的直接壓迫,而是訓導和教化;福科認為,比起傳統社會中奴隸或僕從,現代的生命權力不僅大幅降低了用來防範反抗的成本(大幅降低壓制權力反抗的成本),並且其規訓技術使得人的身體更具有經濟意義上的高生產力。至於在第二種「人口的生命政治」的運作上,則是瞄準作為「社會身體」的人口,包括出生率與死亡率、健康狀態、人均壽命、社會財富的人口分佈等等:通過建立在人口統計學上各種「安全技術」(techniques of security)的運用,降低了人口所面對的各種外在與內在的危機或風險,並用總體平衡( overall equilibrium)來確保整體人口的安全,也就是人口的優化。
在福柯看來,這兩個層面(「人體解剖政治」和「人口的生命政治」)的生命權力彼此緊密交織結合在一起,形成現代國家的生命政治。針對作為個體的人之身體的規訓技術,主要通過各種機構—如學校、軍隊、監獄、醫院、瘋人所等等—來操作; 而針對作為物種的人之身體(人口、種族) 的安全技術之運作,則主要是通過國家(即主權國家)。
這兩種技術,都深刻地倚賴「知識」,因此,生命權力本身是一種「知識—權力」(與作為「暴力—權力」的至高權力全然不同)。於是,在現代國家中,生命在「個體」與「群體」這兩個層面都已受控於生命權力:作為個體的人(人體) 與作為物種的人(人類),都被納入到了政治之域,被置於各種「權力裝置」隱秘卻極其有效的操縱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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